電子郵件信箱
d6020204@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2號(開標室)
履約期限
(1)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工程預計開工日為 106年3月29日。
(2)全部工程期限:為自開工日起690日曆天完成,及另詳特訂條款5.工程期限。
3..本工程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 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
4.
廠商資格摘要
本工程廠商資格應符合如下列第一、1或第一、2項及第二項:一、1.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且營業項目內須含有冷凍空調工程業(E602011)、電梯安裝工程業(E603020)之證明文件。2. 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若營業項目無冷凍空調或電梯安裝工程業者,允許投標廠商以電梯安裝或冷凍空調工程業之分包廠商方式代之,投標廠商於投標時應提出經公證單位公證之分包廠商合作意願書及述明分包部分,並提出各分包廠商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分包廠商資格如下: (1)登記合格之冷凍空調工程業,營業項目代碼為(E602011)。(2)登記合格之電梯安裝工程業,營業項目代碼為(E603020)。3.上述分包廠商及其分包部分,於得標後不得變更。如有特殊情形必須變更者,須以不低於原分包廠商就其分包部分所具有之資格取代之,並須經本公司同意始得辦理。二、一般規定:經濟部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另透過(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以列印之資料代之。餘詳本工程投標須知七、廠商資格。
押標金繳納方式
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繳納,其憑票支付欄請書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06年8月20日止。
5.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其他
一、投標廠商標函應於106年3月22日17時前寄達或專人送達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2號工務組,逾期無效。開標時未到現場廠商視同放棄優先減價、比價之權利。
二、1.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台電公司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發包單位政風電話及電子郵箱:綜合施工處政風電話:(02)2934-0505分機700. 綜合施工處政風電子信箱:d60263@taipower.com.tw。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組:檢舉電話:(02)2248-2626檢舉信箱;中和郵政1-100號信箱。桃園縣調查處檢舉電話:(03)332-8888;檢舉信箱:桃園成功路郵局60000號信箱。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檢舉電話:(02)2248-2626;檢舉信箱:中和郵政1-100號信箱。疑義、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三、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三、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臺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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