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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2號(開標室)
履約期限
自107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止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台電公司勞務採購標準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其他工商服務業」(IZ99990)或「人力派遣業(IZ12010)」之廠商。(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影本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影本。投標廠商非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者,應提上年度所得稅繳稅證明文件影本。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之廠商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形,免繳有關所得稅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附加說明
一、上述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二、採購金額新臺幣11,191,400元(不含稅),預算金額新臺幣11,191,400元(不含稅)。
三、本案廠商投標標價以不包含加值型營業稅金額為準。
四、履約保證金:新臺幣80萬元(分二張,營建處部分新臺幣30萬元、綜合施工處部分新臺幣50萬元)。
五、履約地點:
(1)營建處部分: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3段242號。
(2)綜合施工處部分: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2號及臺中市南區國光路250號。
六、本工作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
七.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其他
一、投標廠商標函應於106年12月18日17時前寄達或專人送達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2號工務組,逾期無效。開標時未到現場廠商視同放棄優先減價、比價之權利。
二、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台電公司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發包單位政風電話及電子郵箱:綜合施工處政風電話:(02)2934-0505分機700. 綜合施工處政風電子信箱:d60263@taipower.com.tw。法務部調查局 電話:02-29177777 信箱:新店郵政60000信箱。發包單位所在地之調查處(站、組)、電話、信箱:臺北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2)2732-8888檢舉信箱: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組:檢舉電話:(02)2248-2626 檢舉信箱:中和郵政1-100號信箱。
三、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 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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