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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2號(開標室)
履約期限
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自開工日起65日曆天內完成全部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本工程廠商資格如下:
一、投標廠商符合下述1~3任一條件即可:
1. 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乙、丙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2. 「營建鑽探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061)。
3. 依法登記執業之土木、大地、水土保持或應用地質技師事務所或登記證所載營業範圍含土木、大地、水土保持或應用地質科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二、本工程含測量工作,投標廠商如自行履約,投標時應檢附領有測繪業(EZ08011)登記證及測量技師執業執照;投標廠商如將測量工作分包,投標時應檢附含上述登記證及執業執照之分包廠商合作意願書。
三、一般規定:
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故投標廠商不得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另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以列印之資料代之。
附加說明
一、預算金額含加值型營業稅。
二、履約期限:自甲方書面通知乙方開工日起65日曆天內完成全部工程(含技師簽證之各項報告)及清理配合工作完成,工程預計開工日為106年2月20日。
三、本工程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
四、
押標金繳納方式
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繳納,其憑票支付欄請書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06年03月30日止。
五、本工程因係屬離島免徵營業稅之地區故投標人應按下列規定辦理。
1.適用離島建設條例離島地區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參加投標應自行考量所有成本。
2.不適用離島建設條例離島地區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亦應自行斟酌營業稅成本。
3.於製據領款時需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辦理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稅額欄需填寫零。
4.離島工程決標原則,以廠商之報價「含加值型營業稅」後之總金額作為廠商序位高低之排序,評比序位最低且其評比價格在本公司底價「含加值型營業稅」內之廠商為決標對象,超過本公司底價「含加值型營業稅」時依本投標須知第十八條第(一)項比減價格原則辦理。
5.投標廠商資格應提送納稅證明為各該行業別繳納之繳款證明影本。
6.決標金額仍以得標廠商報價(含加值型營業稅)作為決標金額。
註:所謂適用離島建設條例離島地區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係指向金門地區主管營業稅稽徵機關辦妥營業登記,或設籍課稅之營業人。
六、依法得免徵營業稅者,投標時請於招標文件詳細價目表內營業稅欄位,請填寫為零。
七.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其他
一、投標廠商標函應於106年2月8日17時前寄達或專人送達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2號工務組,逾期無效。開標時未到現場廠商視同放棄優先減價、比價之權利。
二、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台電公司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發包單位政風電話及電子郵箱:綜合施工處政風電話:(02)2934-0505分機700. 綜合施工處政風電子信箱:d60263@taipower.com.tw。
臺北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2)2732-8888. 檢舉信箱: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組:檢舉電話:(02)2248-2626. 檢舉信箱:中和郵政1-100號信箱。福建省調查處檢舉電話:(082)322888檢舉信箱:馬祖郵政101號信箱。疑義、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三、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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