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020570008 已決標公告

金門塔山發電廠維修廠房及備品倉庫新建工程地質鑽探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華禾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19,800
原始預算
$ 640,000
底價金額
$ 620,000
決標折數
83.8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
機關代碼 3.13.32.27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工務組工務課
聯絡電話 (02) 29340505 #113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A區 重新整理
機關代碼 3.13.32.27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
機關地址 116 臺北市 文山區 景隆街22號
聯絡人 工務組工務課
聯絡電話 (02) 29340505 #113
傳真號碼 (02) 29343635
電子郵件信箱 d6020203@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5/07/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7/14 17:00
開標時間 105/07/15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2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2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自開工日起60日曆天內完成全部工程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本工程廠商資格如下: 1. 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乙、丙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2. 「營建鑽探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061)。 3. 專業工程項目內含有鑽探工程之營業項目者。 4. 營業項目含有地質鑽探之開業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符合上述任一條件即可。 二、一般規定: 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故投標廠商不得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另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以列印之資料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預算金額含加值型營業稅。 二、履約期限: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工程預計開工日為 105年8月10日,自開工日起 60 日曆天內完成全部工程及清理配合工作完成。 三、本工程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 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 四、[押標金繳納方式]: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繳納,其憑票支付欄請書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05年09月03日止。 五、本工程因係屬離島免徵營業稅之地區故投標人應按下列規定辦理。 1.適用離島建設條例離島地區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參加投標應自行考量所有成本。 2.不適用離島建設條例離島地區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亦應自行斟酌營業稅成本。 3.於製據領款時需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辦理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稅額欄需填寫零。 4.離島工程決標原則,以廠商之報價「含加值型營業稅」後之總金額作為廠商序位高低之排序,評比序位最低且其評比價格在本公司底價「含加值型營業稅」內之廠商為決標對象,超過本公司底價「含加值型營業稅」時依本投標須知第十八條第(一)項比減價格原則辦理。 5.投標廠商資格應提送納稅證明為各該行業別繳納之繳款證明影本。 6.決標金額仍以得標廠商報價(含加值型營業稅)作為決標金額。 註:所謂適用離島建設條例離島地區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係指向金門地區主管營業稅稽徵機關辦妥營業登記,或設籍課稅之營業人。 六.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其他]: 一、投標廠商標函應於105年7月14日17時前寄達或專人送達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2號工務組,逾期無效。開標時未到現場廠商視同放棄優先減價、比價之權利。 二、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台電公司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發包單位政風電話及電子郵箱:綜合施工處政風電話:(02)2934-0505分機700. 綜合施工處政風電子信箱:d60263@taipower.com.tw。福建省調查處檢舉電話:(082)322888檢舉信箱:金門郵政90號信箱。疑義、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三、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預算金額含加值型營業稅。 二、履約期限: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工程預計開工日為 105年8月10日,自開工日起 60 日曆天內完成全部工程及清理配合工作完成。 三、本工程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 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 四、[押標金繳納方式]: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繳納,其憑票支付欄請書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05年09月03日止。 五、本工程因係屬離島免徵營業稅之地區故投標人應按下列規定辦理。 1.適用離島建設條例離島地區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參加投標應自行考量所有成本。 2.不適用離島建設條例離島地區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亦應自行斟酌營業稅成本。 3.於製據領款時需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辦理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稅額欄需填寫零。 4.離島工程決標原則,以廠商之報價「含加值型營業稅」後之總金額作為廠商序位高低之排序,評比序位最低且其評比價格在本公司底價「含加值型營業稅」內之廠商為決標對象,超過本公司底價「含加值型營業稅」時依本投標須知第十八條第(一)項比減價格原則辦理。 5.投標廠商資格應提送納稅證明為各該行業別繳納之繳款證明影本。 6.決標金額仍以得標廠商報價(含加值型營業稅)作為決標金額。 註:所謂適用離島建設條例離島地區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係指向金門地區主管營業稅稽徵機關辦妥營業登記,或設籍課稅之營業人。 六.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其他]: 一、投標廠商標函應於105年7月14日17時前寄達或專人送達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2號工務組,逾期無效。開標時未到現場廠商視同放棄優先減價、比價之權利。 二、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台電公司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發包單位政風電話及電子郵箱:綜合施工處政風電話:(02)2934-0505分機700. 綜合施工處政風電子信箱:d60263@taipower.com.tw。福建省調查處檢舉電話:(082)322888檢舉信箱:金門郵政90號信箱。疑義、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三、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尚未設定申訴受理單位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押標金繳納方式 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繳納,其憑票支付欄請書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05年09月03日止。 五、本工程因係屬離島免徵營業稅之地區故投標人應按下列規定辦理。 1.適用離島建設條例離島地區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參加投標應自行考量所有成本。 2.不適用離島建設條例離島地區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亦應自行斟酌營業稅成本。 3.於製據領款時需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辦理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稅額欄需填寫零。 4.離島工程決標原則,以廠商之報價「含加值型營業稅」後之總金額作為廠商序位高低之排序,評比序位最低且其評比價格在本公司底價「含加值型營業稅」內之廠商為決標對象,超過本公司底價「含加值型營業稅」時依本投標須知第十八條第(一)項比減價格原則辦理。 5.投標廠商資格應提送納稅證明為各該行業別繳納之繳款證明影本。 6.決標金額仍以得標廠商報價(含加值型營業稅)作為決標金額。 註:所謂適用離島建設條例離島地區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係指向金門地區主管營業稅稽徵機關辦妥營業登記,或設籍課稅之營業人。 六.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其他 一、投標廠商標函應於105年7月14日17時前寄達或專人送達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2號工務組,逾期無效。開標時未到現場廠商視同放棄優先減價、比價之權利。 二、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台電公司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發包單位政風電話及電子郵箱:綜合施工處政風電話:(02)2934-0505分機700. 綜合施工處政風電子信箱:d60263@taipower.com.tw。福建省調查處檢舉電話:(082)322888檢舉信箱:金門郵政90號信箱。疑義、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三、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尚未設定申訴受理單位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返回 ::: ::: 免費系統客服電話:0800-080-512 工程會電話:(02)87897500 政府電子採購網 版權所有 © 2021 系統客服傳真:02-33229691 工程會地址:110207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 歡迎本區第 384116974 位訪客(至098/12/31累計76003935人次) 緊急聯絡電話:(07)2280795 傳真:(02)87897554 聯絡我們 著作權聲明 無障礙聲明 安全保護聲明 個人隱私聲明 停機紀錄 支援瀏覽器版本為Edge,及Firefox及Chrome瀏覽器解析度1280 X 960 台灣時間為5點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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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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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5/07/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7/14 17:00
開標時間
105/07/15 10: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2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臺幣2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金門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自開工日起60日曆天內完成全部工程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本工程廠商資格如下: 1. 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乙、丙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2. 「營建鑽探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061)。 3. 專業工程項目內含有鑽探工程之營業項目者。 4. 營業項目含有地質鑽探之開業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符合上述任一條件即可。 二、一般規定: 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故投標廠商不得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另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以列印之資料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預算金額含加值型營業稅。 二、履約期限: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工程預計開工日為 105年8月10日,自開工日起 60 日曆天內完成全部工程及清理配合工作完成。 三、本工程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 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 四、[押標金繳納方式]: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繳納,其憑票支付欄請書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05年09月03日止。 五、本工程因係屬離島免徵營業稅之地區故投標人應按下列規定辦理。 1.適用離島建設條例離島地區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參加投標應自行考量所有成本。 2.不適用離島建設條例離島地區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亦應自行斟酌營業稅成本。 3.於製據領款時需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辦理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稅額欄需填寫零。 4.離島工程決標原則,以廠商之報價「含加值型營業稅」後之總金額作為廠商序位高低之排序,評比序位最低且其評比價格在本公司底價「含加值型營業稅」內之廠商為決標對象,超過本公司底價「含加值型營業稅」時依本投標須知第十八條第(一)項比減價格原則辦理。 5.投標廠商資格應提送納稅證明為各該行業別繳納之繳款證明影本。 6.決標金額仍以得標廠商報價(含加值型營業稅)作為決標金額。 註:所謂適用離島建設條例離島地區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係指向金門地區主管營業稅稽徵機關辦妥營業登記,或設籍課稅之營業人。 六.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其他]: 一、投標廠商標函應於105年7月14日17時前寄達或專人送達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2號工務組,逾期無效。開標時未到現場廠商視同放棄優先減價、比價之權利。 二、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台電公司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發包單位政風電話及電子郵箱:綜合施工處政風電話:(02)2934-0505分機700. 綜合施工處政風電子信箱:d60263@taipower.com.tw。福建省調查處檢舉電話:(082)322888檢舉信箱:金門郵政90號信箱。疑義、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三、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預算金額含加值型營業稅。 二、履約期限:書面通知指定日開工,工程預計開工日為 105年8月10日,自開工日起 60 日曆天內完成全部工程及清理配合工作完成。 三、本工程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 址:http://web.pcc.gov.tw下載領取。 四、[押標金繳納方式]: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繳納,其憑票支付欄請書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05年09月03日止。 五、本工程因係屬離島免徵營業稅之地區故投標人應按下列規定辦理。 1.適用離島建設條例離島地區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參加投標應自行考量所有成本。 2.不適用離島建設條例離島地區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亦應自行斟酌營業稅成本。 3.於製據領款時需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辦理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稅額欄需填寫零。 4.離島工程決標原則,以廠商之報價「含加值型營業稅」後之總金額作為廠商序位高低之排序,評比序位最低且其評比價格在本公司底價「含加值型營業稅」內之廠商為決標對象,超過本公司底價「含加值型營業稅」時依本投標須知第十八條第(一)項比減價格原則辦理。 5.投標廠商資格應提送納稅證明為各該行業別繳納之繳款證明影本。 6.決標金額仍以得標廠商報價(含加值型營業稅)作為決標金額。 註:所謂適用離島建設條例離島地區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係指向金門地區主管營業稅稽徵機關辦妥營業登記,或設籍課稅之營業人。 六.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其他]: 一、投標廠商標函應於105年7月14日17時前寄達或專人送達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2號工務組,逾期無效。開標時未到現場廠商視同放棄優先減價、比價之權利。 二、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台電公司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發包單位政風電話及電子郵箱:綜合施工處政風電話:(02)2934-0505分機700. 綜合施工處政風電子信箱:d60263@taipower.com.tw。福建省調查處檢舉電話:(082)322888檢舉信箱:金門郵政90號信箱。疑義、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三、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尚未設定申訴受理單位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押標金繳納方式
押標金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繳納,其憑票支付欄請書寫「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05年09月03日止。 五、本工程因係屬離島免徵營業稅之地區故投標人應按下列規定辦理。 1.適用離島建設條例離島地區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參加投標應自行考量所有成本。 2.不適用離島建設條例離島地區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亦應自行斟酌營業稅成本。 3.於製據領款時需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辦理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稅額欄需填寫零。 4.離島工程決標原則,以廠商之報價「含加值型營業稅」後之總金額作為廠商序位高低之排序,評比序位最低且其評比價格在本公司底價「含加值型營業稅」內之廠商為決標對象,超過本公司底價「含加值型營業稅」時依本投標須知第十八條第(一)項比減價格原則辦理。 5.投標廠商資格應提送納稅證明為各該行業別繳納之繳款證明影本。 6.決標金額仍以得標廠商報價(含加值型營業稅)作為決標金額。 註:所謂適用離島建設條例離島地區免徵營業稅之營業人係指向金門地區主管營業稅稽徵機關辦妥營業登記,或設籍課稅之營業人。 六.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其他
一、投標廠商標函應於105年7月14日17時前寄達或專人送達臺北市文山區景隆街22號工務組,逾期無效。開標時未到現場廠商視同放棄優先減價、比價之權利。 二、台電公司廉政熱線:02-23667364台電公司廉政電子郵箱:d05703@taipower.com.tw.:發包單位政風電話及電子郵箱:綜合施工處政風電話:(02)2934-0505分機700. 綜合施工處政風電子信箱:d60263@taipower.com.tw。福建省調查處檢舉電話:(082)322888檢舉信箱:金門郵政90號信箱。疑義、異議受理機關同招標機關。 三、法務部廉政署: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綜合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尚未設定申訴受理單位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返回 ::: ::: 免費系統客服電話:0800-080-512 工程會電話:(02)87897500 政府電子採購網 版權所有 © 2021 系統客服傳真:02-33229691 工程會地址:110207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 歡迎本區第 384116974 位訪客(至098/12/31累計76003935人次) 緊急聯絡電話:(07)2280795 傳真:(02)87897554 聯絡我們 著作權聲明 無障礙聲明 安全保護聲明 個人隱私聲明 停機紀錄 支援瀏覽器版本為Edge,及Firefox及Chrome瀏覽器解析度1280 X 960 台灣時間為5點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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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7/1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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