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744058@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履約期限
第10-50項次,依本公司通知日次日起10日內分批交貨(詳台電羽球隊球具器材交貨數量表)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參採工程會範本,經本公司權責主管核定之財物採購標準契約條款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因係財物標,未訂定物價調整之事項。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採購採公開招標方式辦理,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與規格符合者,再通知開價格標。並請註明投標廠商之名稱及地址、統一編號、採購案號及器材名稱等資料,於截標期限前郵寄、專人送達本處守衛室繕打收件時間並取據。
2.其他依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採購
羽毛球、羽球線、羽球鞋(含襪)、握把皮、比賽用球袋等乙批辦理
3.有關報價及訂約悉依「台灣電力公司輸變電工程處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112年12月版及「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如二者抵觸時,以政府採購法規定為準。
4.報價方式:採分項報價,未稅總價決標。
5.押標金:新台幣3萬元整,決標後轉為履約保證金。
6.押標金、保證金以現金或電匯方式繳納押標金,請擇下列二帳戶之一交付款項:(1.)收款銀行:臺灣銀行(銀行代碼:004) 公館分行 收款帳號:93046531300045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2.)收款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 營業部 收款帳號:82786531300045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7.廠商投標標價清單超過預算(未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8.政風檢舉電話及傳真,電話:02-23214171.
本次更正投標須知附加條款內容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