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530900041 已決標公告

架空輸電線路航空障礙燈組(含燈泡)器材購置及安裝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揚合實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414,996
原始預算
$ 0
底價金額
$ 6,414,996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
機關代碼 3.13.32.16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9 - 其他電力設備及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蘇明珠
聯絡電話 (02)23229736
機關代碼 3.13.32.16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73號
聯絡人 蘇明珠
聯絡電話 (02)23229736
傳真號碼 (02)23224498
電子郵件信箱 u744096@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不公開理由 機關認為不宜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9/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9/23 17:00
開標時間 109/09/24 10: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7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材料為新臺幣350,000元,安裝為新臺幣14,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7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甲方函載通知製造日之次日起150 日曆天內交貨,餘詳採購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採工程會範本,經本公司權責主管核定採購標準條款辦理。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需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持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甲級電器承裝業。 電器承裝業資格查詢以經濟部能源局合格電器承裝檢驗維護業資料查詢網址為主,網址「https://www.eims-energy.tw/ecem_public/MAIN.aspx」 (二)投標廠商依規範OB-LT-B(太陽能電源用)之附錄第9.1 節及OB-LT-A(市電用)之附錄第7.1 節規定提出具有製造、供應或承作能力之證明文件時,投標資料內應包含各組件配置於鐵塔時所能承受瞬間最大陣風之風壓詳細設計結構計算書,該計算書需經由結構技師辦理簽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報價係未稅總價決標方式辦理。投標廠商應就各段標之標封分別裝封並標示內含資格標、規格標或價格標等,並合併裝於大封套(綜合封),註明投標廠商之名稱及地址、統一編號、採購案號及器材名稱等資料,並於截標期限前郵寄、專人送達本處守衛室繕打收件時間,否則不予受理。 2.本案屬1次投標分2段開標,上述開標時間係指開資格、規格標時間,廠商需依規定提送技術資料供審 (規格資料3份) ,俟審查合格後擇期通知開價格標。 3.其他規範請詳:招標規範等招標資料。 4.有關報價及訂約悉依「台灣電力公司輸變電工程處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109年3月版及「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如二者抵觸時,以政府採購法規定為準。 5.廠商如以現金或電匯方式繳納押標金,請擇下列二帳戶之一交付款項:(1.)收款銀行:臺灣銀行(銀行代碼:004) 公館分行 收款帳號:93046530900041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2.)收款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 營業部 收款帳號:82786530900041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6.政風檢舉電話及傳真,電話:02-23214171,傳真:02-23224498。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9/2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2.1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蘇明珠
聯絡電話
(02)23229736
機關代碼
3.13.32.16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73號
聯絡人
蘇明珠
聯絡電話
(02)23229736
傳真號碼
(02)23224498
電子郵件信箱
u744096@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不公開理由
機關認為不宜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9/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9/23 17:00
開標時間
109/09/24 10: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7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材料為新臺幣350,000元,安裝為新臺幣14,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7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甲方函載通知製造日之次日起150 日曆天內交貨,餘詳採購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採工程會範本,經本公司權責主管核定採購標準條款辦理。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需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持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甲級電器承裝業。 電器承裝業資格查詢以經濟部能源局合格電器承裝檢驗維護業資料查詢網址為主,網址「https://www.eims-energy.tw/ecem_public/MAIN.aspx」 (二)投標廠商依規範OB-LT-B(太陽能電源用)之附錄第9.1 節及OB-LT-A(市電用)之附錄第7.1 節規定提出具有製造、供應或承作能力之證明文件時,投標資料內應包含各組件配置於鐵塔時所能承受瞬間最大陣風之風壓詳細設計結構計算書,該計算書需經由結構技師辦理簽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報價係未稅總價決標方式辦理。投標廠商應就各段標之標封分別裝封並標示內含資格標、規格標或價格標等,並合併裝於大封套(綜合封),註明投標廠商之名稱及地址、統一編號、採購案號及器材名稱等資料,並於截標期限前郵寄、專人送達本處守衛室繕打收件時間,否則不予受理。 2.本案屬1次投標分2段開標,上述開標時間係指開資格、規格標時間,廠商需依規定提送技術資料供審 (規格資料3份) ,俟審查合格後擇期通知開價格標。 3.其他規範請詳:招標規範等招標資料。 4.有關報價及訂約悉依「台灣電力公司輸變電工程處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109年3月版及「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如二者抵觸時,以政府採購法規定為準。 5.廠商如以現金或電匯方式繳納押標金,請擇下列二帳戶之一交付款項:(1.)收款銀行:臺灣銀行(銀行代碼:004) 公館分行 收款帳號:93046530900041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2.)收款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 營業部 收款帳號:82786530900041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6.政風檢舉電話及傳真,電話:02-23214171,傳真:02-23224498。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9/2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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