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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參採工程會範本,經本公司權責主管核定之採購標準條款辦理。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及營業稅繳納證明(餘詳招標文件)。
2、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製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以上金額均含稅, 本案不含稅金額如下;
預算金額:44萬元.
2、本案為一段標.資格與價格一次投標,未稅總價決標。本次開標時間係指開價格標,投標資料及報價封請合封於大封套,註明投標廠商之名稱及地址、統一編號、採購案號及器材名稱等資料,並於截標期限前郵寄、專人送達本處守衛室繕打收件時間,否則不予受理。
3、報價方式:分項報價,未稅總價決標.決標後押標金轉為履約保證金。
4、須附:營業稅繳納證明及公司證明文件。
5、其他規範請詳:招標規範等招標資料。
6、廠商如以現金或電匯方式繳納押標金,請擇下列二帳戶之一交付款項:
○1. 收款銀行:臺灣銀行(銀行代碼:004) 公館分行 收款帳號:93046530800037
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 收款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 營業部
收款帳號:82786530800037 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9、有關報價及訂約悉依「政府採購法」、「投標須知附加條款」、「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等規定辦理,如二者抵觸時,以政府採購法規定為準。
10、本案已簽准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第2次招標不受3家廠家之限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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