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744045@taipower.com.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台電公司制定標準規範辦理
廠商資格摘要
A組及B組標案投標廠商須提出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文件。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分組報價、未稅分組決標。投標廠商應分組就各段標之標封分別裝封並標示內含資格標、規格標或價格標等,請分組合封於各分組綜合封,並標示投標項次及註明投標廠商之名稱及地址、統一編號、採購案號及器材名稱等資料,並於截標期限前郵寄、專人送達本處守衛室繕打收件時間,否則不予受理。
2、本案屬1次投標分2段開標,上述開標時間係指開規格標時間,廠商需依規定提送技術資料供審(規格資料3份),俟審查合格後擇期通知開價格標。
2、廠商如以現金或電匯方式繳納押標金,請擇下列二帳戶之一交付款項:
○1. 收款銀行:臺灣銀行(銀行代碼:004) 公館分行 收款帳號:93056530500036
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 收款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 營業部
收款帳號:82786530500036 帳戶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3、有關報價及訂約悉依「政府採購法」、「投標須知附加條款」、「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財物採購投標須知暨契約條款」等規定辦理,如二者抵觸時,以政府採購法規定為準。
4、以上金額均含稅, 採購金額未稅A組152381元B組447619元,採購金額與預算未稅相同。廠商投標之標價清單超過預算金額(不含營業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5、須附:營業稅繳納證明及公司證明文件.
6.本採購案第1次開標時投標廠商若經規格審查合格者,第2次(含)以後再投標,規格部份可免再提送,可改以提證明方式辦理;第2次(含)以後開標若無新廠商投標且投標廠商均為規格審查合格者,即直接開價格標。
7.本案分A.B組.A組已開標.本次公告為B組.
8.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第2次開標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