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83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5/11/10 12: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5/11/10 14: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73號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捌佰伍拾萬元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12/22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73號。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公司制訂標準規範辦理(參考工程會「工程採購契約本」114.9.3)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工期很短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投標廠商應具下列資格,依下列辦理:
經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 級電器承裝業。
本案採用「國際標」辦理招標,擬定「廠商資格」條款規定如次:
(1) 一般條款:
甲、 本工程接受我國及條約協定與非條約協定國之廠商參與投標。
乙、 本工程不接受中國大陸地區〈含澳門地區〉之廠商參與投標。
丙、 本工程僅允許單獨投標,不允許共同投標。
(2) 基本資格:
甲、我國投標廠商:
i.投標廠商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應為E601010(或原 E601011)電器承裝業(應為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
ii.投標廠商具有345 kV(含)以上架空輸電線路之延緊線施工承做能力之證明。
餘請詳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七、廠商資格及十四、證件繳驗及發還相關規定。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投標廠商具有 345 kV(含)以上架空輸電線路之延緊線施工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廠商僅需符合上述基本資格即具備履約能力,免再訂定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上述金額均含營業稅。 2.[收受投標文件地點]標函應於截標時間之前寄達、送達本處守衛室,逾期無效。 3.[押標金]: 如以現金或電匯繳納請擇下列二帳戶之一交付款項: A‧收款銀行:臺灣銀行(銀行代碼:004)公館分行 收款帳戶:9304-6541551033 帳戶帳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B‧收款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銀行代碼:050)營業部 收款帳戶:8278-6541551033 帳戶帳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餘請詳閱投標須知十一、內容。 4.[工程期限] 第一期:開工日起20日曆天;第二期:開工日起20日曆天; 第三期:開工日起180日曆天;第四期:開工日起30日曆天; 第五期:開工日起90日曆天;第六期:開工日起90日曆天; 第七期:開工日起30日曆天;第八期:開工日起15日曆天。 5.電子領標廠商以書面投標或電子投標時,均應檢附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 條第 1 項規定,不予決標。 [其他] 1.餘請廠商自行詳閱圖說及附件內容。 2.開標日如逢天災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 3.本案提供電子投開標。 4.本處政風組電話:02-23418269。 5.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子郵件信箱:ps.unit@moea.gov.tw。 6.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10/29更正公告】 因本案招標文件部分內容仍需研議處理,延後[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俟文件修正完妥後再行更正公告。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fetched_at
2026-10-29T01:49:11+08:00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工期很短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投標廠商應具下列資格,依下列辦理:
經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 級電器承裝業。
本案採用「國際標」辦理招標,擬定「廠商資格」條款規定如次:
(1) 一般條款:
甲、 本工程接受我國及條約協定與非條約協定國之廠商參與投標。
乙、 本工程不接受中國大陸地區〈含澳門地區〉之廠商參與投標。
丙、 本工程僅允許單獨投標,不允許共同投標。
(2) 基本資格:
甲、我國投標廠商:
i.投標廠商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之營業項目應為E601010(或原 E601011)電器承裝業(應為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
ii.投標廠商具有345 kV(含)以上架空輸電線路之延緊線施工承做能力之證明。
餘請詳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七、廠商資格及十四、證件繳驗及發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