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電子郵件信箱
u927703@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於履約期間向得標廠商以原契約單價增減人數之權利,並不得逾契約預算金額10%。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73號(第一開標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由甲方以書面通知日起至115年9月30日辦理檢查受檢完畢。(請詳契約第7條履約期限規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醫療院所執照。
2.勞動部會商衛生福利部認可辦理勞工一般體格及健康檢查之醫
療機構暨行政院勞動部當年度認可辦理勞工體格(健康)檢查指定醫療機構之證明文件。
3.最近一期所得稅納稅證明。
餘請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之相關規定。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未含加值型營業稅。
2.本採購案採購金額為新臺幣1,138,500元(未含加值型營業稅);預算金額為新臺幣1,035,000元(未含加值型營業稅)。
3.本採購採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不分段開標方式辦理,所有投標文件置於綜合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並請註明投標廠商之名稱、地址、統一編號、採購案號及名稱等資料,於截標期限前郵寄或專人送達本處守衛室繕打收件時間並取據,逾期不予受理。
4.本案業經權責主管核准,第1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5.本案投標廠商須提送企劃書供審查,審查結果最符合需要者,另行通知辦理議價事宜(議定價格以外之條件)。
6.審查標準詳投標須知及「員工一般健康檢查」採購案投標廠商評審須知規定。
7.本次開標僅審查基本資格文件。
8.其他請詳投標須知及工作契約、附件等內容。
9.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於綜合封內供查驗,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 條第 1 項規定,不予決標。
10.本處政風組電話:02-23418269。
11.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子郵件信箱:ps.unit@moea.gov.tw。
12.「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規定,醫院、診所、療養院提供之醫療勞務免徵營業稅。
13.履約地點:至醫療院所或廠商提供之場地檢查(醫療院所或廠商提供之場地限設立於台北市、新北市)。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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