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541300033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技術類勞務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宜興實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68,903,000
原始預算
$ 169,743,000
底價金額
$ 168,979,106
決標折數
99.9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機關代碼 3.13.32.16.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麗伊
聯絡電話 (02)23229935
機關代碼 3.13.32.16.3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73號
聯絡人 陳麗伊
聯絡電話 (02)23229935
傳真號碼 (02)23962519
電子郵件信箱 u927703@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減服務項目、人數及內容之權利,契約到期後在招標機關新約尚未簽定完成時,招標機關得依實際需用情形通知得標廠商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惟最長以 3 個月為限,並不得逾契約總金額 20 %(不含營業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2/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6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1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2/13 12:00
開標時間 114/02/13 14: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7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630萬元整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投標廠商符合投標資格,故須繳納。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採購屬巨額,為使廠商順利履約,故須繳納。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7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3月1日至115年2月28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公司制定之標準規範契約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履約期限短。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投標廠商資格及應具之證明文件: ⒈基本資格: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需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技術顧問機構且領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者(公司登記證或商業登記證之營業項目含「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 (2)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之營業項目中含「其他工商服務(IZ99990)」之廠商。 (3)以「合作社」組織參與投標之廠商,除需符合⑴項或⑵項規定之一者外,應符合內政部 91 年 12 月 16 日台內中社字第0910005581 號函解釋範圍,並依法負擔派遣員工投保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提撥勞保局專戶薪資 6%之勞退提撥金【其投保薪資等級不得低於每月之應領薪(工)資金額】,得標後依法履行相關勞工權益保障事項。 其餘請詳投標須知第64條。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193,992,000(未稅);203,691,600元(含稅)。 3、本案預算金額:161,660,000(未稅);169,743,000元(含稅)。 4、依據投標須知第67條,投標廠商標價高於公告之預算者無效; 投標廠商之標價清單請以「未稅」金額填妥,其標價高於預算金額者無效。 5、本採購採公開招標、不分段開標方式辦理,所有投標文件置於綜合封內,並請註明投標廠商之名稱、地址、統一編號、採購案號及名稱等資料,於截標期限前郵寄或專人送達本處守衛室繕打收件時間並取據,逾期不予受理。 6、餘請廠商自行詳閱圖說及附件內容。 7、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於綜合封內供查驗。 8、開標日如逢天災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 9、本處政風組電話:02-23418269。 10、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子郵件信箱:ps.unit@moea.gov.tw。 11、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其他:押標金 : 1、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現金繳納者請匯入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1)收款銀行:「臺灣銀行公館分行(004)」帳戶帳號【93046541300033】; (2)收款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營業部(050)」帳戶帳號【82786541300033】。 3、廠商如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較契約約定之最後施工、供應或安裝期限長90日,並應依本勞務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延長之,詳投標須知42條。 4、得標廠商請於決標次日起15日曆天內,繳交履約保證金1,000萬元整。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2.16.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麗伊
聯絡電話
(02)23229935
機關代碼
3.13.32.16.3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73號
聯絡人
陳麗伊
聯絡電話
(02)23229935
傳真號碼
(02)23962519
電子郵件信箱
u927703@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減服務項目、人數及內容之權利,契約到期後在招標機關新約尚未簽定完成時,招標機關得依實際需用情形通知得標廠商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惟最長以 3 個月為限,並不得逾契約總金額 20 %(不含營業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2/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6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1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2/13 12:00
開標時間
114/02/13 14: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7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630萬元整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投標廠商符合投標資格,故須繳納。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採購屬巨額,為使廠商順利履約,故須繳納。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7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3月1日至115年2月28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公司制定之標準規範契約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履約期限短。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投標廠商資格及應具之證明文件: ⒈基本資格: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需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技術顧問機構且領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者(公司登記證或商業登記證之營業項目含「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 (2)公司登記證明或商業登記證明之營業項目中含「其他工商服務(IZ99990)」之廠商。 (3)以「合作社」組織參與投標之廠商,除需符合⑴項或⑵項規定之一者外,應符合內政部 91 年 12 月 16 日台內中社字第0910005581 號函解釋範圍,並依法負擔派遣員工投保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提撥勞保局專戶薪資 6%之勞退提撥金【其投保薪資等級不得低於每月之應領薪(工)資金額】,得標後依法履行相關勞工權益保障事項。 其餘請詳投標須知第64條。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以上金額均含稅。 2、本案採購金額:193,992,000(未稅);203,691,600元(含稅)。 3、本案預算金額:161,660,000(未稅);169,743,000元(含稅)。 4、依據投標須知第67條,投標廠商標價高於公告之預算者無效; 投標廠商之標價清單請以「未稅」金額填妥,其標價高於預算金額者無效。 5、本採購採公開招標、不分段開標方式辦理,所有投標文件置於綜合封內,並請註明投標廠商之名稱、地址、統一編號、採購案號及名稱等資料,於截標期限前郵寄或專人送達本處守衛室繕打收件時間並取據,逾期不予受理。 6、餘請廠商自行詳閱圖說及附件內容。 7、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於綜合封內供查驗。 8、開標日如逢天災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 9、本處政風組電話:02-23418269。 10、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子郵件信箱:ps.unit@moea.gov.tw。 11、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其他:押標金
: 1、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現金繳納者請匯入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1)收款銀行:「臺灣銀行公館分行(004)」帳戶帳號【93046541300033】; (2)收款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營業部(050)」帳戶帳號【82786541300033】。 3、廠商如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較契約約定之最後施工、供應或安裝期限長90日,並應依本勞務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延長之,詳投標須知42條。 4、得標廠商請於決標次日起15日曆天內,繳交履約保證金1,000萬元整。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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