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電子郵件信箱
u894206@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各款式數量如有增減以契約金額(未稅)±5%以內為限,並按固定單價實做數量驗收計價,且交貨期限不變。(詳投標須知附加條款第33條及「輸工系統113年度員工工作服」採購規範說明書第二條規定)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73號(本處副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73號(守衛室)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120日曆天內交貨(包括量身時間)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公司制訂標準規範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政府核准設立或登記之服裝、成衣製造、買賣業廠商
附加說明
1. 押標金之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2. 標函應於截標時間之前寄達、送達本處守衛室,逾期無效。
3. 上述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4. 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 3,780,315元;預算金額(不含稅) 3,600,300元。
5. 餘請廠商自行詳閱圖說內容。
6. 開標日如逢天災等不定期放假時, 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 。
7. 本處政風組電話:02-23418269。
8. 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子郵件信箱:ps.unit@moea.gov.tw。
9.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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