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電子郵件信箱
u746127@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本工程須投入之人力,可提供就業機會,所需器材,可培植國內工業成長。
2.本工程可改善供電品質與可靠度,對推動地方建設及經濟成長、均衡區域發展、提升國民生活水準、促進國家之繁榮等均有正面助益。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73號副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標函應於截標時間之前寄達、送達本處守衛室,逾期無效。
3.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公司制訂標準規範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瀝青混凝土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本工程不允許共同投標及中國大陸地區廠商為投標廠商或分包廠商。
(2.)本工程僅接受我國及已與我國簽署政府採購協定締約國之廠商參與投標或作為分包商。
(3.)投標廠商為國內廠商者,應為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並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級電器承裝業或甲等冷凍空調工程業(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應含經濟部商業司所編定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為E601010或E602011),並加入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或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應提出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4.)投標廠商應結合必要分包廠商參與投標,餘請詳本工程投標須知七、廠商資格之內容。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廠商僅需符合上述基本資格即具備履約能力,免再訂定特定資格。
押標金
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現金繳納者請匯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銀行公館分行」帳戶,帳號:93046541250015,餘請詳閱投標須知十一、內容。
工程期限
第一期:210日曆天。
第二期:210日曆天。
第三期:240日曆天。
第四期:180日曆天。
第五期:480日曆天。
第六期:60日曆天。
第七期:150日曆天。
第八期:60日曆天。
其他
1.餘請廠商自行詳閱圖說及附件內容。
2.開標日如逢天災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
3.本處政風組電話:02-23418269。
4.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子郵件信箱:ps.unit@moea.gov.tw。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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