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電子郵件信箱
u967796@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30,000,000元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一、工程概要:
1.依據:第七輸變電計畫。
2.目的:本工程位居臺北市東區供電樞紐,肩負內湖、南港、松山、中山等行政區域、捷運松山線與民生汐止線公共交通運輸營運、內湖科技園區、南港經貿園區及地方經濟發展等所需電力供輸重任,本計畫採購確有必要。
3.內容:本工程松湖超高壓變電所暨多目標大樓統包新建工程基地座落於台北市內湖區舊宗段119、121等2筆地號內,用地面積為10048.67㎡。本案採多目標變電所規劃,經依「臺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核定為地上4層、地下4層,建築面積約3,809㎡,總樓地板面積約26,983㎡。主要工程內容為變電所建築物乙棟及臨時變電所等相關土木設施等
二、興建本工程之可行性:
1.工程技術:本處對各類型變電所之規劃、設計、施工及檢驗,已有數十年之工作經驗與成果,足以勝任本工作。
2.人力需求:本計畫投入之人力、物力甚多,除可提供就業機會外並可培植國內工業成長。
3.環境影響:為期避免及減輕對環境可能造成之負面影響,於規劃、設計、施工及運轉等階段,針對各項可能之環境影響因素,研擬妥善之對策,使本工程對環境之影響減至最低,以達電力供應與環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標函應於截標時間之前寄達、送達本處守衛室,逾期無效。
2.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公司制訂標準規範辦理。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得單獨或共同投標,並結合必要分包廠商參與投標。本工程不允許中國大陸地區廠商為投標廠商或分包廠商。二、投標廠商為國內廠商者,應為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並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等綜合營造業(營業項目代碼為E101011) ,並加入營造業公會。三、餘請詳本工程「投標須知七、廠商資格」內容。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押標金
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現金繳納者請匯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銀行公館分行」帳戶,帳號:93046541250011,餘請詳閱投標須知十一、內容。
3.履約期限:第1期:150日曆天、第2-1期:150日曆天、第2-2期:240日曆天、第3-1期:120日曆天、第3-2期:240日曆天、第4-1期:360日曆天、第4-2A期:1500日曆天、第4-2B期:150日曆天、第4-2C期:1500日曆天、第4-3期:90日曆天、第4-4期:180日曆天、第4-5期:30日曆天、第4-6期:60日曆天、第4-7期:120日曆天、第5-1期:60日曆天、第5-2期:120日曆天、第6-1期:30日曆天、第6-2期:30日曆天、第6-3期:30日曆天、第6-4期:30日曆天、第7期:60日曆天。
其他
1.餘請廠商自行詳閱圖說及附件內容。
2.開標日如逢天災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
3.上述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4.本處政風組電話:02-23418269。
5.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子郵件信箱:ps.unit@moea.gov.tw。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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