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541151009 已決標公告

梅湖P/S 161kV SC組拆除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華宏工程企業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051,800
原始預算
$ 8,200,000
底價金額
$ 7,630,153
決標折數
92.4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機關代碼 3.13.32.16.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宏仁
聯絡電話 (02)23229856
機關代碼 3.13.32.16.3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73號
聯絡人 王宏仁
聯絡電話 (02)23229856
傳真號碼 (02)23962519
電子郵件信箱 u967796@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8,2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6/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4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7元
總計 17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12 12:00
開標時間 111/07/12 14: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7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參拾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3.13.32.16.3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9/1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投標文件應於截標時間之前寄達、送達本處守衛室,逾期無效。 3.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公司制訂標準規範辦理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應具下列資格: 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 甲 級電器承裝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上述金額均含營業稅。 2.
押標金 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現金繳納者請匯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銀行公館分行」帳戶,帳號:93046541150020,餘請詳閱投標須知十一、內容。 4.
工程期限 第一期:14日曆天。 第二期:80工作天。 。 5. 為配合疫情,訪客進入本處,需出示以下證明(2擇1): (1)施打2劑疫苗之實體或數位證明。 (2)3日內快篩陰性或7日內PCR之實體或數位證明。
其他 1.餘請廠商自行詳閱圖說及附件內容。 2.開標日如逢天災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 3.本案提供電子投開標。 4.本處政風組電話:02-23418269。 5.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子郵件信箱:ps.unit@moea.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7/12 12: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2.16.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宏仁
聯絡電話
(02)23229856
機關代碼
3.13.32.16.3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73號
聯絡人
王宏仁
聯絡電話
(02)23229856
傳真號碼
(02)23962519
電子郵件信箱
u967796@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8,2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6/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45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7元
總計
17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12 12:00
開標時間
111/07/12 14: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7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參拾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3.13.32.16.3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1/09/1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投標文件應於截標時間之前寄達、送達本處守衛室,逾期無效。 3.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公司制訂標準規範辦理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應具下列資格: 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 甲 級電器承裝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上述金額均含營業稅。 2.
押標金
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現金繳納者請匯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銀行公館分行」帳戶,帳號:93046541150020,餘請詳閱投標須知十一、內容。 4.
工程期限
第一期:14日曆天。 第二期:80工作天。 。 5. 為配合疫情,訪客進入本處,需出示以下證明(2擇1): (1)施打2劑疫苗之實體或數位證明。 (2)3日內快篩陰性或7日內PCR之實體或數位證明。
其他
1.餘請廠商自行詳閱圖說及附件內容。 2.開標日如逢天災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 3.本案提供電子投開標。 4.本處政風組電話:02-23418269。 5.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子郵件信箱:ps.unit@moea.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7/12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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