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電子郵件信箱
u701932@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公司制定之標準規範契約辦理。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者: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廠商類別- 應提送之證明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主管機關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
建築師事務所或聯合建築師事務所-主管機關核發之建築師開業證書影本
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主管機關核發之技師執業執照影本
財團法人-主管機關核發之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影本
大專院校-主管機關核定之組織規程影本
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附加說明
1.以上公告金額均含稅(內含營業稅或執行業務所得稅)。
2.收受投標文件地點:標封應於截標時間之前寄達、送達本處守衛室,逾期無效。
3.本案無押標金。
其他
1、本次開標僅審查基本資格文件。
2、餘請廠商自行詳閱投標須知及附件內容。
3、開標日如逢天災等不定期放假時, 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
4、本處政風組電話:02-23418269。
5、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子郵件信箱:ps.unit@moea.gov.tw。
6、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
停止使用,不再作為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7、本次更正公告內容說明如下:因本公司及政府電子採購網系統之標案名稱欄位有字數限制,故系統上之標案名稱以「華江D/S暨社會住宅共構新建工程策略性地方溝通技術服務」公告,另招標文件及契約名稱皆以「華江D/S暨社會住宅共構新建工程策略性地方溝通活動暨前期規劃委託技術服務案」為主,更正上傳之檔案:增2個檔案為修正標題名稱為主,檔名1-廠商投標須知 檔案修正標題名稱,檔名2-投標廠商評選辦法 檔案修正標題名稱。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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