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電子郵件信箱
u967796@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一、功能:本工程係為【聖亭D/S~展茂、「欣楊A C/S」~積B3 C/S~聖亭D/S環路】用戶線之新建工程,全長約3.5公里,全線採地下電纜方式佈設,可加強電網密度、提供欣興電子公司(欣楊A C/S)用電需求。
二、效益:線路完成後,每一回線可輸送269MVA之送電容量,並再預留269MVA擴充容量,以供未來大用戶用電需求。
三、標準:本工程完成後提供【聖亭D/S~展茂、「欣楊A C/S」~積B3 C/S~聖亭D/S環路】所需之佈纜空間,並預留複導體管路。
四、品質:因應用戶需求,電力就近由聖亭D/S引供,減少線路壓降,並以環路供電,提供用戶穩定供電品質。
五、特性:本工程潛盾區段設有附屬機電設備,並於接管單位處所設有監控中心,監控設備運轉情形,提高供電可靠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標函應於截標時間之前寄達、送達本處守衛室,逾期無效。
2.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公司制訂標準規範辦理。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得單獨或共同投標,並結合必要分包廠商參與投標。本工程不允許中國大陸地區廠商為投標廠商或分包廠商。二、投標廠商為國內廠商者,應為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並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等綜合營造業(營業項目代碼為E101011) ,並加入營造業公會。三、餘請詳本工程「投標須知七、廠商資格」內容。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
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押標金
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現金繳納者請匯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銀行公館分行」帳戶,帳號:93046541150015,餘請詳閱投標須知十一、內容。
3.履約期限:
(第1-1期)1380日曆天。
(第1-2期)400日曆天。
(第1-3期)850日曆天。
(第1-4期)300日曆天。
(第1-5期)150日曆天。
(第2-1期)40日曆天。
(第2-2期)40日曆天。
(第3期)80日曆天或
交付孔蓋數x5
日曆天。
(第4期)30日曆天。
4.為配合疫情,訪客進入本處,需出示以下證明(2擇1):
(1)施打2劑疫苗之實體或數位證明。
(2)3日內快篩陰性或7日內PCR之實體或數位證明。
5.
其他
1.餘請廠商自行詳閱圖說及附件內容。
2.開標日如逢天災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
3.上述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4.本處政風組電話:02-23418269。
5.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子郵件信箱:ps.unit@moea.gov.tw。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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