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541051018 已決標公告

161kV林口~東林雙分歧西濱管路暨附屬機電工程五工區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豐順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720,000,000
原始預算
$ 2,720,0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機關代碼 3.13.32.16.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尚志
聯絡電話 (02)23229856
機關代碼 3.13.32.16.3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73號
聯絡人 林尚志
聯絡電話 (02)23229856
傳真號碼 (02)23962519
電子郵件信箱 u746127@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4/25
原公告日 111/04/21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10/10/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工程採統包方式,廠商可就大範圍工區提出控管計畫與設計、施工最佳排程,可配合本公司較為緊縮之供電時程需求,提供林口~東林雙分歧西濱系統線路使用,線路完成後,每一回線額定送電載965A之送電容量,達成儘速供電之目標。另本工程採最有利標決標,可進行評選確保信譽優良、施工經驗豐富之廠商進行施作,提高本公司管路工程施作效率。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4/28 12:00
開標時間 111/04/28 15: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73號副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4000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3.13.32.16.3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標函應於截標時間之前寄達、送達本處守衛室,逾期無效。 3.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公司制訂標準規範辦理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我國及已與我國簽署政府採購協定締約國之廠商得單獨或共同投標;非條約或協定國家之外國廠商(大陸地區除外)僅允許共同投標,並結合必要分包廠商參與投標。本工程不允許中國大陸地區廠商為投標廠商或分包廠商。 二、投標廠商為國內廠商者,應為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並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等綜合營造業(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應含經濟部商業司所編定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為E101011) ,並加入營造業公會(應提出當年度營造業公會之公會會員證)。 三、餘請詳本工程「投標須知七、廠商資格」內容。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1.上述金額均含營業稅。 2.
押標金 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現金繳納者請匯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銀行公館分行」帳戶,帳號:93046541150011,餘請詳閱投標須知十一、內容。
工程期限 第1期:1170日曆天。 第2期:1100日曆天。 第3-1期:360日曆天。 第3-2期:150日曆天。 第4-1期:30日曆天。 第4-2期:30日曆天。 第5期:150日曆天。 第6期:40日曆天。
其他 1.餘請廠商自行詳閱圖說及附件內容。 2.開標日如逢天災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 3.本處政風組電話:02-23418269。 4.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子郵件信箱:ps.unit@moea.gov.tw。
111年4月25日更正公告內容 一、修正本案招標文件項次參、需求書部分內容,請已領標廠商再下載更正文件。 二、配合前述修正延後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4/28 12: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2.16.3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尚志
聯絡電話
(02)23229856
機關代碼
3.13.32.16.3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73號
聯絡人
林尚志
聯絡電話
(02)23229856
傳真號碼
(02)23962519
電子郵件信箱
u746127@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4/25
原公告日
111/04/21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10/10/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工程採統包方式,廠商可就大範圍工區提出控管計畫與設計、施工最佳排程,可配合本公司較為緊縮之供電時程需求,提供林口~東林雙分歧西濱系統線路使用,線路完成後,每一回線額定送電載965A之送電容量,達成儘速供電之目標。另本工程採最有利標決標,可進行評選確保信譽優良、施工經驗豐富之廠商進行施作,提高本公司管路工程施作效率。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4/28 12:00
開標時間
111/04/28 15: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73號副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4000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3.13.32.16.3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標函應於截標時間之前寄達、送達本處守衛室,逾期無效。 3.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公司制訂標準規範辦理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我國及已與我國簽署政府採購協定締約國之廠商得單獨或共同投標;非條約或協定國家之外國廠商(大陸地區除外)僅允許共同投標,並結合必要分包廠商參與投標。本工程不允許中國大陸地區廠商為投標廠商或分包廠商。 二、投標廠商為國內廠商者,應為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並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等綜合營造業(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應含經濟部商業司所編定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為E101011) ,並加入營造業公會(應提出當年度營造業公會之公會會員證)。 三、餘請詳本工程「投標須知七、廠商資格」內容。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1.上述金額均含營業稅。 2.
押標金
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現金繳納者請匯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銀行公館分行」帳戶,帳號:93046541150011,餘請詳閱投標須知十一、內容。
工程期限
第1期:1170日曆天。 第2期:1100日曆天。 第3-1期:360日曆天。 第3-2期:150日曆天。 第4-1期:30日曆天。 第4-2期:30日曆天。 第5期:150日曆天。 第6期:40日曆天。
其他
1.餘請廠商自行詳閱圖說及附件內容。 2.開標日如逢天災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 3.本處政風組電話:02-23418269。 4.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子郵件信箱:ps.unit@moea.gov.tw。
111年4月25日更正公告內容
一、修正本案招標文件項次參、需求書部分內容,請已領標廠商再下載更正文件。 二、配合前述修正延後截止投標及開標時間。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4/28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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