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機關資料: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73號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u746127@taipower.com.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161kV長安~桃機東線地下電纜管路統包工程(第三工區)
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一、前言:
依107年3月12日連幹107010060系統主設備連絡通知單辦理,本線路工程配合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站區計畫(T3計畫)興建,為國家重大建設之供電案,且用戶已正式提出用電申請及完成繳費。
二、完成採購後之預期使用情形及其效益分析:
(一)使用情形:本工程完成後提供長安~桃機東線路所需要之佈纜空間。
(二)效益分析:配合桃園國際機場新建第三航廈,本工程可提供大用戶線路所需之佈纜空間,滿足桃園國際機場新增用電之需求。
三、評估使用情形及其效益分析指標:
(一)使用次數:線路加入系統後持續性使用。
(二)使用頻率:經常性之使用狀態。
(三)工作人力:本工程為大用戶線路工程,送電營運時無須人員於線路中間進行操作。
(四)工作成果:提供長安~桃機東大用戶線路使用。
(五)收益:線路加入系統後可供桃園機場公司新增第三航廈用電。
四、預計採購期程、開始使用日期及使用年限:
(一)採購期程:預計110年11月。
(二)開始使用日期:預計112年11月。
(三)使用年限:預計30年。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1/03/04 12: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1/03/04 14: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73號副樓開標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650萬元整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73號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依本公司制訂標準規範辦理。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得參加投標。
一、我國及已與我國簽署政府採購協定締約國之廠商得單獨投標,並結合必要分包廠商參與投標。本工程不允許中國大陸地區廠商為投標廠商或分包廠商。二、投標廠商為國內廠商者,應為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並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等綜合營造業(營業項目代碼為E101011),或專業營造業登記之專業工程:地下管線工程(承攬造價限額為其資本額之十倍),並加入同業公會。三、餘請詳本工程「投標須知七、廠商資格」內容。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承商僅需符合上述基本資格即具備履約能力,免再訂定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上述金額均含營業稅。
2.[收受投標文件地點]標函應於截標時間之前寄達、送達本處守衛室,逾期無效。
3.[押標金]: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現金繳納者請匯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銀行公館分行」帳戶,帳號:93046541050029,餘請詳閱投標須知十一、內容。
[工程期限]
第一期:355日曆天。
第二期:12日曆天。
第三期:40日曆天。
[其他]
1.餘請廠商自行詳閱圖說及附件內容。
2.開標日如逢天災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
3.本處政風組電話:02-23418269。
4.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子郵件信箱:ps.unit@moea.gov.tw。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2-02-25T09:39:41+08:00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電子郵件信箱
u746127@taipower.com.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一、前言: 依107年3月12日連幹107010060系統主設備連絡通知單辦理,本線路工程配合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站區計畫(T3計畫)興建,為國家重大建設之供電案,且用戶已正式提出用電申請及完成繳費。 二、完成採購後之預期使用情形及其效益分析: (一)使用情形:本工程完成後提供長安~桃機東線路所需要之佈纜空間。 (二)效益分析:配合桃園國際機場新建第三航廈,本工程可提供大用戶線路所需之佈纜空間,滿足桃園國際機場新增用電之需求。 三、評估使用情形及其效益分析指標: (一)使用次數:線路加入系統後持續性使用。 (二)使用頻率:經常性之使用狀態。 (三)工作人力:本工程為大用戶線路工程,送電營運時無須人員於線路中間進行操作。 (四)工作成果:提供長安~桃機東大用戶線路使用。 (五)收益:線路加入系統後可供桃園機場公司新增第三航廈用電。 四、預計採購期程、開始使用日期及使用年限: (一)採購期程:預計110年11月。 (二)開始使用日期:預計112年11月。 (三)使用年限:預計30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73號副樓開標室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remind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依本公司制訂標準規範辦理。
廠商資格摘要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得參加投標。 一、我國及已與我國簽署政府採購協定締約國之廠商得單獨投標,並結合必要分包廠商參與投標。本工程不允許中國大陸地區廠商為投標廠商或分包廠商。二、投標廠商為國內廠商者,應為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並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等綜合營造業(營業項目代碼為E101011),或專業營造業登記之專業工程:地下管線工程(承攬造價限額為其資本額之十倍),並加入同業公會。三、餘請詳本工程「投標須知七、廠商資格」內容。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承商僅需符合上述基本資格即具備履約能力,免再訂定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1.上述金額均含營業稅。 2.[收受投標文件地點]標函應於截標時間之前寄達、送達本處守衛室,逾期無效。 3.[押標金]: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現金繳納者請匯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銀行公館分行」帳戶,帳號:93046541050029,餘請詳閱投標須知十一、內容。 [工程期限] 第一期:355日曆天。 第二期:12日曆天。 第三期:40日曆天。 [其他] 1.餘請廠商自行詳閱圖說及附件內容。 2.開標日如逢天災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 3.本處政風組電話:02-23418269。 4.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子郵件信箱:ps.unit@moea.gov.tw。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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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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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kV長安~桃機東線地下電纜管路統包工程(第三工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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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類5164-電力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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