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540851041 已決標公告

頂湖東~南崁161kV二回線更換超耐熱導線及OPGW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俊雄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3,580,000
原始預算
$ 35,000,000
底價金額
$ 34,077,659
決標折數
98.5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機關代碼 3.13.32.16.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彭雅玟
聯絡電話 (02)23229934
機關代碼 3.13.32.16.3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73號
聯絡人 彭雅玟
聯絡電話 (02)23229934
傳真號碼 (02)23962519
電子郵件信箱 u574412@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24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6元
總計 15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2/31 12:00
開標時間 108/12/31 14: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73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壹佰伍拾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標函應於截標時間之前寄達、送達本處守衛室,逾期無效。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公司標準規範辦理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1.履約期限共分7期。第1,2,3,6,7期分別為50,87,87,7,30日曆天;第4,5期分別為25,20工作天。
押標金 :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現金繳納者請匯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銀行公館分行」帳戶,帳號:93046540851049 1、餘請廠商自行詳閱圖說及附件內容。 2、開標日如逢天災等不定期放假時, 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 。 3、本案公告之預算金額含加值型營業稅。 4、政風檢肅專線及信箱: a.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子郵件信箱:ps.unit@moea.gov.tw。 b.本處政風組電話:02-23418269。 5、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2.16.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彭雅玟
聯絡電話
(02)23229934
機關代碼
3.13.32.16.3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73號
聯絡人
彭雅玟
聯絡電話
(02)23229934
傳真號碼
(02)23962519
電子郵件信箱
u574412@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24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6元
總計
15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2/31 12:00
開標時間
108/12/31 14: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73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壹佰伍拾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標函應於截標時間之前寄達、送達本處守衛室,逾期無效。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公司標準規範辦理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1.履約期限共分7期。第1,2,3,6,7期分別為50,87,87,7,30日曆天;第4,5期分別為25,20工作天。
押標金
: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現金繳納者請匯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銀行公館分行」帳戶,帳號:93046540851049 1、餘請廠商自行詳閱圖說及附件內容。 2、開標日如逢天災等不定期放假時, 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 。 3、本案公告之預算金額含加值型營業稅。 4、政風檢肅專線及信箱: a.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子郵件信箱:ps.unit@moea.gov.tw。 b.本處政風組電話:02-23418269。 5、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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