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540751001 已決標公告

大安E/S暨多目標使用樓層新建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567,000,000
原始預算
$ 620,000,000
底價金額
$ 602,484,540
決標折數
94.1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機關代碼 3.13.32.16.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尚志
聯絡電話 (02)23229856
機關代碼 3.13.32.16.3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73號
聯絡人 林尚志
聯絡電話 (02)23229856
傳真號碼 (02)23962519
電子郵件信箱 u746127@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70,000,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3/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217元
系統使用費 122元
文件代收費 61元
總計 1,4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3/29 08:00
開標時間 107/03/29 09: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73號副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500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05/18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標函應於截標時間之前寄達、送達本處守衛室,逾期無效。 2.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請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公司制訂標準規範辦理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巨額工程採購之決標原則是否已於招標前提報機關成立之採購審查小組審查
採最低標之理由 本案已完成全部細部設計、詳細價目表及分析表,由採購小組決議採「同質最低標決標」辦理。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得單獨或共同投標,僅接受我國及已與我國簽署政府採購協定之廠商參與投標,土建工程部份其資格為甲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水電工程部份其資格為甲級電器承裝業及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601010、E501011),餘請詳本工程特別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承商僅需符合上述基本資格即具備履約能力,免再訂定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1.
押標金 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現金繳納者請匯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銀行公館分行」帳戶,帳號:93046540750005,餘請詳閱投標須知十一、內容。 3.工程期限:第1A期:60日曆天,第1B期:45日曆天,第2A期:700日曆天,第2B期:200日曆天,第3期:30日曆天,第4期:30日曆天,餘請詳本工程特別說明。
其他 1.餘請廠商自行詳閱圖說及附件內容。 2.開標日如逢天災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 3.本案提供電子投開標。 4.上述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5.本處政風組電話:02-23418269。 6.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子郵件信箱:ps.unit@moea.gov.tw。 7.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3/29 08: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2.16.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尚志
聯絡電話
(02)23229856
機關代碼
3.13.32.16.3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73號
聯絡人
林尚志
聯絡電話
(02)23229856
傳真號碼
(02)23962519
電子郵件信箱
u746127@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70,000,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3/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217元
系統使用費
122元
文件代收費
61元
總計
1,4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3/29 08:00
開標時間
107/03/29 09: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牯嶺街73號副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500萬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05/18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標函應於截標時間之前寄達、送達本處守衛室,逾期無效。 2.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請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本公司制訂標準規範辦理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巨額工程採購之決標原則是否已於招標前提報機關成立之採購審查小組審查
採最低標之理由
本案已完成全部細部設計、詳細價目表及分析表,由採購小組決議採「同質最低標決標」辦理。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得單獨或共同投標,僅接受我國及已與我國簽署政府採購協定之廠商參與投標,土建工程部份其資格為甲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水電工程部份其資格為甲級電器承裝業及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601010、E501011),餘請詳本工程特別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承商僅需符合上述基本資格即具備履約能力,免再訂定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1.
押標金
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現金繳納者請匯入「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銀行公館分行」帳戶,帳號:93046540750005,餘請詳閱投標須知十一、內容。 3.工程期限:第1A期:60日曆天,第1B期:45日曆天,第2A期:700日曆天,第2B期:200日曆天,第3期:30日曆天,第4期:30日曆天,餘請詳本工程特別說明。
其他
1.餘請廠商自行詳閱圖說及附件內容。 2.開標日如逢天災等不定期放假時,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 3.本案提供電子投開標。 4.上述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5.本處政風組電話:02-23418269。 6.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子郵件信箱:ps.unit@moea.gov.tw。 7.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北區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3/29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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