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561551027 已決標公告

(1)161kV貴舍~槺榔二路電纜延放工程 (2)161kV槺榔~嘉積一、嘉積一~嘉積二電纜改接工程 (3)161kV槺榔~聯亞嘉、聯亞嘉~嘉積二電纜改接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高大鑫機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6,033,238
原始預算
$ 19,550,000
底價金額
$ 18,555,500
決標折數
86.4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機關代碼 3.13.32.16.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招標程序:林佑澤07-3676935/技術規範:方先生 07-3676840
聯絡電話 (07)3676935
機關代碼 3.13.32.16.2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機關地址 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93號
聯絡人 招標程序:林佑澤07-3676935/技術規範:方先生 07-3676840
聯絡電話 (07)3676935
傳真號碼 (07)3676794
電子郵件信箱 u949673@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7/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7/15 09:00
開標時間 115/07/15 09:30
開標地點 811⾼雄市楠梓區旗楠路93號開標室(3F)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95萬元整(票據受款人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5F總務組收發處(811⾼雄市楠梓區旗楠路9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由甲方通知開工,第一~第十工期分別為40、30、50、110、20、25、25、45、45、45日曆天(詳「1.1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四、工程期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範本(係參照⼯程會範本訂定)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中華⺠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 ⼆、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 投標廠商聲明書 2. 切結書(廠商應負之刑事、⺠事與⾏政責任) 3. 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 4. 領標電⼦憑據書⾯明細 (完整內容請詳「1.1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七、廠商資格 及⼗四、證件繳驗及發還之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應檢附本標案之領標電⼦憑據書⾯明細,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詳「1.1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四.(⼀).10)。*
履約期限_2 由甲方通知開工,第一~第十工期分別為40、30、50、110、20、25、25、45、45、45日曆天(詳「1.1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四、工程期限)
預算⾦額 新台幣19,550,000元(含稅)。
⼯程地點 嘉義縣布袋鎮、太保市附近一帶。
購領招標文件⽅式 採電⼦領標:請逕⾄「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 購買並下載招標文件電⼦檔(招標文件費新臺幣100元)。
其他內容 ⼀.押標⾦之票據受款⼈請載明為「台灣電⼒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程處南區施⼯處」,投標廠商以銀⾏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狀、銀⾏之書⾯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者,其有效期應依本⼯程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 ⼆.截、開標⽇如逢颱風等突發事故停⽌辦公時,則以次⼀辦公⽇之同⼀時間代之。 三. 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檢舉受理單位補充 *本處政風組:電話07-3676723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7/15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2.16.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招標程序:林佑澤07-3676935/技術規範:方先生 07-3676840
聯絡電話
(07)3676935
機關代碼
3.13.32.16.2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機關地址
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93號
聯絡人
招標程序:林佑澤07-3676935/技術規範:方先生 07-3676840
聯絡電話
(07)3676935
傳真號碼
(07)3676794
電子郵件信箱
u949673@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7/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7/15 09:00
開標時間
115/07/15 09:30
開標地點
811⾼雄市楠梓區旗楠路93號開標室(3F)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95萬元整(票據受款人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5F總務組收發處(811⾼雄市楠梓區旗楠路9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由甲方通知開工,第一~第十工期分別為40、30、50、110、20、25、25、45、45、45日曆天(詳「1.1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四、工程期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範本(係參照⼯程會範本訂定)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中華⺠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 ⼆、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 投標廠商聲明書 2. 切結書(廠商應負之刑事、⺠事與⾏政責任) 3. 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 4. 領標電⼦憑據書⾯明細 (完整內容請詳「1.1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七、廠商資格 及⼗四、證件繳驗及發還之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應檢附本標案之領標電⼦憑據書⾯明細,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詳「1.1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四.(⼀).10)。*
履約期限_2
由甲方通知開工,第一~第十工期分別為40、30、50、110、20、25、25、45、45、45日曆天(詳「1.1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四、工程期限)
預算⾦額
新台幣19,550,000元(含稅)。
⼯程地點
嘉義縣布袋鎮、太保市附近一帶。
購領招標文件⽅式
採電⼦領標:請逕⾄「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 購買並下載招標文件電⼦檔(招標文件費新臺幣100元)。
其他內容
⼀.押標⾦之票據受款⼈請載明為「台灣電⼒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程處南區施⼯處」,投標廠商以銀⾏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狀、銀⾏之書⾯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者,其有效期應依本⼯程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 ⼆.截、開標⽇如逢颱風等突發事故停⽌辦公時,則以次⼀辦公⽇之同⼀時間代之。 三. 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檢舉受理單位補充
*本處政風組:電話07-3676723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7/1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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