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招標程序:林佑澤07-3676935/技術規範:歐先生07-3676778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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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程序:林佑澤07-3676935/技術規範:歐先生07-3676778
電子郵件信箱
u949673@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72萬元整(票據受款人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履約期限
自第一期開工日起375日曆天內竣工,詳「1.1.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四、工程期限」及「1.2.工程採購投標須知補充規定:1. 工程期限、損害賠償額預定性逾期違約金」。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範本(係參照⼯程會範本訂定)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中華⺠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 甲、⼄、丙 等綜合營造業。
(2)信用證明。
(完整內容請詳投標須知第七條、廠商資格及第⼗四條、證件繳驗及發還之規定)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信⽤之證明須檢附「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融機構於截⽌投標⽇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及「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證明」 。
附加說明
*電⼦領標廠商檢附本標案之領標電⼦憑據書⾯明細,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其他文件內附「公告資料壓縮檔」,壓縮檔不含招標文件目錄,請單獨下載。**
【更正公告】更正本工程「1.3.2特別說明附件」及「招標文件目錄」。
【⼯程名稱】澎湖P/S NO.4 SH.R室封牆及弱點改善工程
【預算⾦額】24,000,000元(含稅)
【⼯程地點】澎湖縣湖西鄉尖山村29-2號。
【履約期限】自第一期開工日起375日曆天內竣工,詳「1.1.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四、工程期限」及「1.2.工程採購投標須知補充規定:1. 工程期限、損害賠償額預定性逾期違約金」。
【購領招標文件⽅式】採電⼦領標:投標廠商可逕⾄⾏政院公共⼯程委員會所建置之「政府電⼦採購
網」網站(網址:http:// web.pcc.gov.tw /)購買並下載本招標文件電⼦檔。(招標文件費新臺幣100元)。
【其他內容】
⼀.押標⾦之票據受款⼈請載明為「台灣電⼒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程處南區施⼯處」,投標廠商以銀⾏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狀、銀⾏之書⾯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者,其有效期應依本⼯程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
⼆.截、開標⽇如逢颱風等突發事故停⽌辦公時,則以次⼀辦公⽇之同⼀時間代之。
三. 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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