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561451020 已決標公告

高港E/S 345kV大鵬、仁武四回線改接之涵洞附屬機電設施安裝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上等科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2,800,000
原始預算
$ 60,000,000
底價金額
$ 58,050,232
決標折數
90.9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機關代碼 3.13.32.16.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招標程序:李佳容,07-3676834/技術規範:柯先生,07-3676907
聯絡電話 (07)3676834
機關代碼 3.13.32.16.2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機關地址 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93號
聯絡人 招標程序:李佳容,07-3676834/技術規範:柯先生,07-3676907
聯絡電話 (07)3676834
傳真號碼 (07)3676794
電子郵件信箱 u786246@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是,個案計畫: gpmnetoid95 - 第七輸變電計畫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4/12/03
原公告日 114/11/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12/09 13:30
開標時間 114/12/09 14:00
開標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93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00萬元整(票據受款人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5F總務組收發處(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9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第一工期~第五期各21、120、14、150、20日曆天...(詳投標須知第四條、工程期限及特訂條款三、工程概要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範本(係參照⼯程會範本訂定)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中華⺠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 ⼆、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 投標廠商聲明書 2. 切結書(廠商應負之刑事、⺠事與⾏政責任) 3. 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 4. 領標電⼦憑據書⾯明細 (完整內容請詳投標須知第七條、廠商資格及第⼗四條、證件繳驗及發還之規定)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更正內容 本次公告修正「詳細價目表」、「17.5附屬機電細部設計圖」 一、修正詳細價目表 2.7 排水設備 二、新增17.5附屬機電細部設計圖 8.抽水泵浦 *投標廠商應檢附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詳投標須知十四.(一).10)。*
其他:履約期限 第一工期~第五期各21、120、14、150、20日曆天...(詳投標須知第四條、工程期限及特訂條款三、工程概要規定)
其他:預算⾦額 新台幣60,000,000元(含稅)。
其他:⼯程地點 高港E/S(高雄市大寮區鳳林二路277號)。
其他:購領招標文件⽅式 採電⼦領標:請逕⾄「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 購買並下載招標文件電⼦檔(招標文件費新臺幣0元)。 ⼀.押標⾦之票據受款⼈請載明為「台灣電⼒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程處南區施⼯處」,投標廠商以銀⾏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狀、銀⾏之書⾯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 繳納押標⾦者,其有效期應依本⼯程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 ⼆.截、開標⽇如逢颱風等突發事故停⽌辦公時,則以次⼀辦公⽇之同⼀時間代之。 三. 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其他:檢舉受理單位補充 *本處政風組:電話07-3676723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2.16.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招標程序:李佳容,07-3676834/技術規範:柯先生,07-3676907
聯絡電話
(07)3676834
機關代碼
3.13.32.16.2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機關地址
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93號
聯絡人
招標程序:李佳容,07-3676834/技術規範:柯先生,07-3676907
聯絡電話
(07)3676834
傳真號碼
(07)3676794
電子郵件信箱
u786246@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是,個案計畫: gpmnetoid95 - 第七輸變電計畫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4/12/03
原公告日
114/11/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12/09 13:30
開標時間
114/12/09 14:00
開標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93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00萬元整(票據受款人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5F總務組收發處(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9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第一工期~第五期各21、120、14、150、20日曆天...(詳投標須知第四條、工程期限及特訂條款三、工程概要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範本(係參照⼯程會範本訂定)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中華⺠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 ⼆、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 投標廠商聲明書 2. 切結書(廠商應負之刑事、⺠事與⾏政責任) 3. 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 4. 領標電⼦憑據書⾯明細 (完整內容請詳投標須知第七條、廠商資格及第⼗四條、證件繳驗及發還之規定)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更正內容
本次公告修正「詳細價目表」、「17.5附屬機電細部設計圖」 一、修正詳細價目表 2.7 排水設備 二、新增17.5附屬機電細部設計圖 8.抽水泵浦 *投標廠商應檢附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詳投標須知十四.(一).10)。*
其他:履約期限
第一工期~第五期各21、120、14、150、20日曆天...(詳投標須知第四條、工程期限及特訂條款三、工程概要規定)
其他:預算⾦額
新台幣60,000,000元(含稅)。
其他:⼯程地點
高港E/S(高雄市大寮區鳳林二路277號)。
其他:購領招標文件⽅式
採電⼦領標:請逕⾄「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 購買並下載招標文件電⼦檔(招標文件費新臺幣0元)。 ⼀.押標⾦之票據受款⼈請載明為「台灣電⼒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程處南區施⼯處」,投標廠商以銀⾏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狀、銀⾏之書⾯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 繳納押標⾦者,其有效期應依本⼯程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 ⼆.截、開標⽇如逢颱風等突發事故停⽌辦公時,則以次⼀辦公⽇之同⼀時間代之。 三. 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其他:檢舉受理單位補充
*本處政風組:電話07-3676723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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