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招標程序:黃詠堂(07)367-6943//技術規範:林宗毅(07)367-6738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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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程序:黃詠堂(07)367-6943//技術規範:林宗毅(07)367-6738
電子郵件信箱
u785562@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防止廠商非法參與投標並確保得標廠商能確實訂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總務組5F收發處(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93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115 年3 月1 日至118 年2 月28 日止共3 年,若決標日逾115 年3 月1 日則以決標日起算共3 年。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範本(係參照工程會範本訂定)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履約限期
自115 年3 月1 日至118 年2 月28 日止共3 年,若決標日逾115 年3 月1 日則以決標日起算共3 年。(詳電腦硬體維護服務招標規範二、本案維護標的設備,於契約規定履約期間規定)
其他:預算金額
新台幣1,380,952元 (未稅);新台幣1,450,000元(含稅)
其他:履約地點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及各地駐點(詳契約第二條)
其他:其他內容
一.押標金之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依本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二.截、開標日如逢颱風等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三. 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檢舉受理單位補充]*本處政風組:電話07-3676723
其他: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