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561400033 已決標公告

自走式履帶式捲揚機1台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勝基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557,400
原始預算
$ 4,274,000
底價金額
$ 4,262,291
決標折數
83.4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機關代碼 3.13.32.16.2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2 - 電力傳輸、控制設備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招標程序:林佑澤07-3676935/技術規範:劉志宏07-3676839
聯絡電話 (07)3676935
機關代碼 3.13.32.16.2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機關地址 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93號
聯絡人 招標程序:林佑澤07-3676935/技術規範:劉志宏07-3676839
聯絡電話 (07)3676935
傳真號碼 (07)3676794
電子郵件信箱 u949673@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31 09:00
開標時間 114/12/31 10:30
開標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9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3萬元整(票據受款人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9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540日曆天內交貨至招標機關指定地點辦理 驗收(詳「02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17.履約期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範本(係參照工程會範本訂定)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營業項目包含下列之一: F113020 電器批發業、 F213010 電器零售業、 F113010機械批發業、 F213080 機械器具零售業、 F106010 五金批發業、 F206010 五金零售業等之合格廠商 ⼆、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應加蓋與標單相同印章)。 2‧切結書(廠商應負之刑事、⺠事與⾏政責任)。 3‧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 4‧本次領標電⼦憑據書⾯明細。 (詳「02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12.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44.投標文件內容。)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履約地點 本公司南區施工處燕巢倉庫(824高雄市燕巢區臥牛巷5號)。
其他: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540日曆天內交貨至招標機關指定地點辦理驗收(詳「02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17.履約期限)。
其他:預算金額 新台幣4,274,000元(含稅)、新台幣4,070,476元(未稅)
其他:其他內容 一.押標金之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依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 二.截、開標日如逢颱風等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三. 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其他:檢舉受理單位補充 *本處政風組:電話07-3676723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2.16.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招標程序:林佑澤07-3676935/技術規範:劉志宏07-3676839
聯絡電話
(07)3676935
機關代碼
3.13.32.16.2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機關地址
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93號
聯絡人
招標程序:林佑澤07-3676935/技術規範:劉志宏07-3676839
聯絡電話
(07)3676935
傳真號碼
(07)3676794
電子郵件信箱
u949673@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2/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2/31 09:00
開標時間
114/12/31 10:30
開標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9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3萬元整(票據受款人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9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540日曆天內交貨至招標機關指定地點辦理 驗收(詳「02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17.履約期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範本(係參照工程會範本訂定)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營業項目包含下列之一: F113020 電器批發業、 F213010 電器零售業、 F113010機械批發業、 F213080 機械器具零售業、 F106010 五金批發業、 F206010 五金零售業等之合格廠商 ⼆、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投標廠商聲明書(應加蓋與標單相同印章)。 2‧切結書(廠商應負之刑事、⺠事與⾏政責任)。 3‧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 4‧本次領標電⼦憑據書⾯明細。 (詳「02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12.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44.投標文件內容。)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履約地點
本公司南區施工處燕巢倉庫(824高雄市燕巢區臥牛巷5號)。
其他: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540日曆天內交貨至招標機關指定地點辦理驗收(詳「02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17.履約期限)。
其他:預算金額
新台幣4,274,000元(含稅)、新台幣4,070,476元(未稅)
其他:其他內容
一.押標金之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依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 二.截、開標日如逢颱風等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三. 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其他:檢舉受理單位補充
*本處政風組:電話07-3676723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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