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人
招標程序:黃詠堂(07)367-6943//技術規範:陳建名(07)367-6909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總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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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程序:黃詠堂(07)367-6943//技術規範:陳建名(07)367-6909
電子郵件信箱
u785562@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詳「配電盤採購說明三、採購內容(三)(南變二工籌字第114-006號)」及廠家投標標價清單。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是,個案計畫: gpmnetoid5923 - 強化電網第一期專案計畫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93號(3樓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0萬元整(票據受款人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總務組5F收發處(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93號)
履約期限
器材報驗日期:115年2月28日、115年4月30日、契約延伸增購盤書面通知次日起75日曆天。(詳投標須知附加條款17.履約期限及配電盤交貨明細表)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範本(係參照工程會範本訂定)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財物採購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廠商需檢附工廠登記證及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佐證資料;如5年內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
二.本採購不適用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我國廠商所供應財物或勞務之原產地須屬我國者。
附加說明
一.本招標公告金額為含稅金額,廠商標單請以未稅金額製作。
⼆、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
2.廠商投標標價清單
3.押標金或繳納憑證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 切結書(廠商應負之刑事、民事與行政責任)
6. 領標電⼦憑據書⾯明細
(完整內容請詳投標須知附加條款44.之規定)
採購金額(含契約延伸採購)
新臺幣12,000,000元(未稅); 新臺幣12,600,000元(含稅)
其他內容
一.押標金之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依本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
二.截、開標日如逢颱風等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三. 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檢舉受理單位補充
*本處政風組:電話07-3676723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局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