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561400002 已決標公告

161kV交連PE電纜用鐵質卷筒乙批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正陽機械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240,400
原始預算
$ 9,450,000
底價金額
$ 8,900,000
決標折數
92.5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機關代碼 3.13.32.16.2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2 - 電力傳輸、控制設備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佑澤
聯絡電話 (07)3676935
機關代碼 3.13.32.16.2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機關地址 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93號
聯絡人 林佑澤
聯絡電話 (07)3676935
傳真號碼 (07)3676794
電子郵件信箱 u949673@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2/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2/26 09:00
開標時間 114/02/26 10:30
開標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9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1萬元整(票據受款人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9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150日曆天(詳「161kV交連PE電纜用鐵質卷筒規範」說明第七節交貨期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範本(係參照工程會範本訂定)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應附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詳財物採購投標須知4.7.1】(※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二、需提出具有承製161kV交連PE 電纜用鐵質卷筒實績證明,以下證明擇一許可。 (一) 本公司161kV交連PE 電纜用鐵質卷筒製造驗收證明或報銷證明。 (二) 承攬製造本公司161kV交連PE 電纜廠商之161kV交連PE 電纜用鐵質卷筒製造驗收證明或報銷證明。 (三) 承攬製造本公司161kV交連PE 電纜驗收證明或報銷證明。 (四) 承攬製造國內電纜廠商161kV交連PE 電纜用鐵質卷筒驗收證明或報銷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需提出具有承製161kV交連PE 電纜用鐵質卷筒實績證明,以下證明擇一許可。 (一) 本公司161kV交連PE 電纜用鐵質卷筒製造驗收證明或報銷證明。 (二) 承攬製造本公司161kV交連PE 電纜廠商之161kV交連PE 電纜用鐵質卷筒製造驗收證明或報銷證明。 (三) 承攬製造本公司161kV交連PE 電纜驗收證明或報銷證明。 (四) 承攬製造國內電纜廠商161kV交連PE 電纜用鐵質卷筒驗收證明或報銷證明。
其他:履約地點 (1)本公司中區施工處新伯公倉庫x 8軸(台中市東勢區新城街286號)。 (2)本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鹽水倉庫x 16軸(台南市鹽水區忠義段275地號)。 (3)本公司高屏供電區營運處仁武倉庫x 5軸(高雄市仁武區水管路三段719號)。 (4)本公司南區施工處仁武倉庫x 3軸(高雄市仁武區水管路三段719號)。 (5)大亞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x 4軸(台南市關廟區中山路二段249號)。
其他: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150日曆天(詳「161kV交連PE電纜用鐵質卷筒規範」說明第七節交貨期限)
其他:預算金額 新台幣9,000,000元(未稅)、新台幣9,450,000元(含稅)
其他:其他內容 一.押標金之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依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 二.截、開標日如逢颱風等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三. 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其他:檢舉受理單位補充 *本處政風組:電話07-3676723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2.16.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佑澤
聯絡電話
(07)3676935
機關代碼
3.13.32.16.2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機關地址
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93號
聯絡人
林佑澤
聯絡電話
(07)3676935
傳真號碼
(07)3676794
電子郵件信箱
u949673@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2/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2/26 09:00
開標時間
114/02/26 10:30
開標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9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31萬元整(票據受款人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9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150日曆天(詳「161kV交連PE電纜用鐵質卷筒規範」說明第七節交貨期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範本(係參照工程會範本訂定)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應附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詳財物採購投標須知4.7.1】(※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二、需提出具有承製161kV交連PE 電纜用鐵質卷筒實績證明,以下證明擇一許可。 (一) 本公司161kV交連PE 電纜用鐵質卷筒製造驗收證明或報銷證明。 (二) 承攬製造本公司161kV交連PE 電纜廠商之161kV交連PE 電纜用鐵質卷筒製造驗收證明或報銷證明。 (三) 承攬製造本公司161kV交連PE 電纜驗收證明或報銷證明。 (四) 承攬製造國內電纜廠商161kV交連PE 電纜用鐵質卷筒驗收證明或報銷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需提出具有承製161kV交連PE 電纜用鐵質卷筒實績證明,以下證明擇一許可。 (一) 本公司161kV交連PE 電纜用鐵質卷筒製造驗收證明或報銷證明。 (二) 承攬製造本公司161kV交連PE 電纜廠商之161kV交連PE 電纜用鐵質卷筒製造驗收證明或報銷證明。 (三) 承攬製造本公司161kV交連PE 電纜驗收證明或報銷證明。 (四) 承攬製造國內電纜廠商161kV交連PE 電纜用鐵質卷筒驗收證明或報銷證明。
其他:履約地點
(1)本公司中區施工處新伯公倉庫x 8軸(台中市東勢區新城街286號)。 (2)本公司嘉南供電區營運處鹽水倉庫x 16軸(台南市鹽水區忠義段275地號)。 (3)本公司高屏供電區營運處仁武倉庫x 5軸(高雄市仁武區水管路三段719號)。 (4)本公司南區施工處仁武倉庫x 3軸(高雄市仁武區水管路三段719號)。 (5)大亞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x 4軸(台南市關廟區中山路二段249號)。
其他: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150日曆天(詳「161kV交連PE電纜用鐵質卷筒規範」說明第七節交貨期限)
其他:預算金額
新台幣9,000,000元(未稅)、新台幣9,450,000元(含稅)
其他:其他內容
一.押標金之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依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 二.截、開標日如逢颱風等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三. 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其他:檢舉受理單位補充
*本處政風組:電話07-3676723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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