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總務組
電子郵件信箱
u785562@taipower.com.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29.電力排除項目HS 8504 (未達1000KW或逾600000KW之變壓器及變流器)。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29.電力排除項目HS 8504 (未達1000KW或逾600000KW之變壓器及變流器)。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截止投標
113/07/26 10: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3/07/29 10:0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13/07/26 10:3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13/07/29 10: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7)3676934)
開標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93號(3樓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10萬元整(票據受款人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總務組5F收發處(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93號)
履約期限
1.器材報驗日期:決標次日起150日曆天內報驗。(詳布袋R/S 特訂條款 12.履約暨交貨明細表)
2.安裝工期(分二期):第一期:150日曆天;第二期:150日曆天。(詳布袋R/S 特訂條款 12.履約暨交貨明細表)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範本(係參照工程會範本訂定)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財物採購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應為政府核准登記之公司行號,並應提出以下所有營業登記證明文件及應附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
(一) CC01010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
(二) 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三) E601010甲級電器承裝業
(四) E603050自動化控制設備工程業
(詳投標須知附加條款12.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暨「布袋R/S IEC 61850監控架構特訂條款 3.投標廠商資格」規定)
附加說明
【第1次更正公告內容】
配合新版工程規範,更正資料如下:
(一)更正6.0項 IEC 61850變電所開關場設備規範(113.05版)(含修正條文對照表)。
(二)更正6.1項 TPC IEC 61850 Substation Information ModelProfile (含修正條文對照表)。
(三)更正5項 布袋R/S IEC 61850監控架構特訂條款5.3.5交換器機櫃箱數量因誤植為1具,需更正修正為2具。
(四)新增11項 輸工處發行之「IEC 61850標準圖」內容:ECC模組盤配置圖、ECC模組盤接線圖、各設備控制回路展開圖等。
交貨地點
布袋R/S
*本採購案採分段開標,投標廠商應就各段標之標封分別裝封並標示內含資格標、規格標或價格標等: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資格與規格合併一段開標,資格與規格符合者,再通知開價格標。(詳投標須知附加條款第30條規定、布袋R/S IEC 61850監控架構特訂條款第 4條投標資料規定)
其他內容
一.押標金之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依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
二.截、開標日如逢颱風等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三. 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檢舉受理單位補充
*本處政風組:電話07-3676723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局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7/26 10: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3/07/29 10:00截止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