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電子郵件信箱
u786246@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截止投標
113/07/25 09: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3/07/29 09:0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13/07/25 09:3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13/07/29 09: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7)3676834)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5萬元整(票據受款人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防止廠商非法參與投標並確保得標廠商能確實履約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得標廠商能確實履約,並做為違約相關賠償之用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93號(本處總務組收發處)
履約期限
甲方通知開工日起1年。(詳技術服務契約第七條.履約期限)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範本(係參照工程會範本訂定)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其他:預算金額
3,895,531元(含加值型營業稅) 。3,710,030元(不含加值型營業稅)
其他:履約地點
嘉義縣市、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台東縣、澎湖縣。
其他:購領招標文件方式
採電子領標:請逕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購買並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招標文件費新臺幣200元)。
其他:其他內容
一.押標金之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依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
其他:檢舉受理單位補充
*本處政風組:電話07-3676723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