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561200030 已決標公告

345kV興達~南科線(B標)工程規劃設計技術服務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中興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30,947,500
原始預算
$ 231,0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9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機關代碼 3.13.32.16.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詠堂
聯絡電話 (07)3676934
機關代碼 3.13.32.16.2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總務組
機關地址 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93號
聯絡人 黃詠堂
聯絡電話 (07)3676934
傳真號碼 (07)3676794
電子郵件信箱 u785562@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12/27
原公告日 112/12/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1/23 09:00
開標時間 113/01/23 09:30
開標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93號(3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5F總務組收發處(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9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履約各分段進度:詳如契約第7條第1款之附件「工期、工作進度及控制」(詳契約第七、履約期限規定以及「契約第7條第1款之附件」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範本(係參照工程會範本訂定)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其登記證所載營業範圍之技師科別至少應包含下列技師(a)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b)電機技師。 (2) 建築師事務所、聯合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聯合技師事務所:該執業技師至少應包含下列技師(a)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b)電機技師。 (完整內容請詳「投標須知附件1:廠商應提送之資格及證明文件」相關規定。)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其登記證所載營業範圍之技師科別至少應包含下列技師(a)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b)電機技師。 (2) 建築師事務所、聯合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聯合技師事務所:該執業技師至少應包含下列技師(a)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b)電機技師。 (完整內容請詳「投標須知附件1:廠商應提送之資格及證明文件」相關規定。)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12.12.26更正事項】 工作契約第7條第1款之附件「工期、工作進度及控制」P.4第四階段:「協辦土建工程及附屬機電工程之招標、決標作業及施工期間疑義處理」係為工作項目之誤植,為避免投標廠商誤解,擬修訂第三階段「土建工程及附屬機電工程採購招標圖說編定、協辦土建及附屬機電工程之招標、決標作業。」及第四階段「施工期間管理服務工作、會議參與及施工期間疑義處理。
其他:預算金額 新台幣231,000,000元(含稅);新台幣220,000,000元(未稅)
其他:履約期限 履約各分段進度:詳如第7條第1款之附件「工期、工作進度及控制」(詳契約第七、履約期限規定以及公告檔「契約第7條第1款附件」規定)
其他:履約地點 請詳公告檔契約第2條附件「委託技術服務工作項目」及「技術服務工作補充說明」
其他:購領招標文件方式 採電子領標:請逕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購買並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招標文件費新臺幣300元)。 一.截、開標日如逢颱風等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二. 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其他:檢舉受理單位補充 *本處政風組:電話07-3676723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局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2.16.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詠堂
聯絡電話
(07)3676934
機關代碼
3.13.32.16.2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總務組
機關地址
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93號
聯絡人
黃詠堂
聯絡電話
(07)3676934
傳真號碼
(07)3676794
電子郵件信箱
u785562@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2/12/27
原公告日
112/12/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1/23 09:00
開標時間
113/01/23 09:30
開標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93號(3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5F總務組收發處(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9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履約各分段進度:詳如契約第7條第1款之附件「工期、工作進度及控制」(詳契約第七、履約期限規定以及「契約第7條第1款之附件」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範本(係參照工程會範本訂定)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其登記證所載營業範圍之技師科別至少應包含下列技師(a)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b)電機技師。 (2) 建築師事務所、聯合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聯合技師事務所:該執業技師至少應包含下列技師(a)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b)電機技師。 (完整內容請詳「投標須知附件1:廠商應提送之資格及證明文件」相關規定。)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其登記證所載營業範圍之技師科別至少應包含下列技師(a)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b)電機技師。 (2) 建築師事務所、聯合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聯合技師事務所:該執業技師至少應包含下列技師(a)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b)電機技師。 (完整內容請詳「投標須知附件1:廠商應提送之資格及證明文件」相關規定。)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12.12.26更正事項】 工作契約第7條第1款之附件「工期、工作進度及控制」P.4第四階段:「協辦土建工程及附屬機電工程之招標、決標作業及施工期間疑義處理」係為工作項目之誤植,為避免投標廠商誤解,擬修訂第三階段「土建工程及附屬機電工程採購招標圖說編定、協辦土建及附屬機電工程之招標、決標作業。」及第四階段「施工期間管理服務工作、會議參與及施工期間疑義處理。
其他:預算金額
新台幣231,000,000元(含稅);新台幣220,000,000元(未稅)
其他:履約期限
履約各分段進度:詳如第7條第1款之附件「工期、工作進度及控制」(詳契約第七、履約期限規定以及公告檔「契約第7條第1款附件」規定)
其他:履約地點
請詳公告檔契約第2條附件「委託技術服務工作項目」及「技術服務工作補充說明」
其他:購領招標文件方式
採電子領標:請逕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購買並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招標文件費新臺幣300元)。 一.截、開標日如逢颱風等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二. 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其他:檢舉受理單位補充
*本處政風組:電話07-3676723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局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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