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總務組
電子郵件信箱
u758173@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開標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93號3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總務組收發處(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93號)
履約地點
請詳公告檔契約第2條附件「委託技術服務工作項目」及「技術服務工作補充說明」
履約期限
履約各分段進度:詳如第7條第1款之附件「工期、工作進度及控制」(詳
契約第七、履約期限規定以及公告檔「契約第7條第1款附件」規定)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範本(係參照工程會範本訂定)辦理。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其登記證所載營業範圍之技師科別至少應包含下列技師(a)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b)電機技師。
(2) 建築師事務所、聯合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聯合技師事務所:該執業技師至少應包含下列技師(a)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b)電機技師。
(完整內容請詳「投標須知附件1:廠商應提送之資格及證明文件」相關規定。)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其登記證所載營業範圍之技師科別至少應包含下列技師(a)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b)電機技師。
(2) 建築師事務所、聯合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聯合技師事務所:該執業技師至少應包含下列技師(a)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b)電機技師。
(完整內容請詳「投標須知附件1:廠商應提送之資格及證明文件」相關規定。)
附加說明
【第二次更正事項】
1.更正「02投標須知附件」檔案,原投標須知附件4服務成本建議書p.14項次二、(三)「其他合約要求事項(印刷費、…等)更正為二、(一)3.「其他合約要求事項(印刷費、…等)」以及二、(二)4.「其他合約要求事項(印刷費、…等)」。(詳02投標須知附件檔之附件4服務成本建議書規定)
【112.8.25更正事項】
1.更正投標須知第十八條規定為「依採購法第25條規定允許廠商共同投標(招標文件已附共同投標協議書範本);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詳投標須知第十八條規定)
2.更正「02投標須知附件」檔案,更正內容為附件1廠商應提送之資格及證明文件之(二)1.一般規定「(1) 本工程允許共同投標及中國大陸地區廠商為投標廠商或分包廠商…..」(詳02投標須知附件1廠商應提送之資格及證明文件(二)一般規定)
3.更正投標須知第七十一條(1)規定為「主要部分為:包括管線調查會勘及套繪、、施工影響評估、土木、結構、大地、機電、附屬機電、冷卻機房、電纜基本安裝設計等...」(詳投標須知第七十一條規定)
4.更正「契約第8條之附件」檔案,更正內容為第8條第17款之附件中3.5細部設計階段(3)規定為「水電系統工程、消防設施設備系統工程、通風系統設備工程、空調系統及相關所需設備工程,為避免與其他設備牴觸,應建立機電BIM模型.....」(詳第8條之附件檔案中第8條第17款之附件3.5細部設計階段規定)
5.更正「契約第8條之附件」檔案,更正內容為第8條第17款之附件中4.1.2 BIM資訊管理、4.1.2.2 (8)規定為「2D圖說參考架構:為能即時查詢線路路徑範圍管線分布情形,在線路穿越特殊構造物段、路口段及地下障礙物段,須以BIM模型進行管線牴觸檢核...」(詳第8條之附件檔案中第8條第17款之附件4.1.2.2 (8)2D圖說參考架構規定)
6.新增共同投標協議書檔案。
7.新增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檔案。
購領招標文件方式
採電子領標:請逕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購買並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招標文件費新臺幣300元)。
其他內容
一.押標金之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依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
二.截、開標日如逢颱風等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三. 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檢舉受理單位補充
*本處政風組:電話07-3676723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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