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總務組
電子郵件信箱
u758173@taipower.com.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0.電力排除項目HS 8544(非電信電纜部分之電線電纜)。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0.電力排除項目HS 8544(非電信電纜部分之電線電纜)。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開標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93號3樓開標室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54萬元整(票據受款人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總務組收發處(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93號)
履約期限
1.報驗期限:600 PVC電纜線決標次日起90日曆天內報驗(依CNS3301 辦理廠驗)。
2.交貨期限:本處通知交貨次日起5個工作天交至指定地點。
(詳600 PVC電纜線採購案特定條款 五、履約規定)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訂定之標準契約範本(係參照工程會範本訂定)辦理。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完整內容請詳投標須知附加條款第十二條、基本資格規定以及600V PVC電纜線採購案交貨明細表(南施變二字第112-007號)3、投標資格規定。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詳600V PVC電纜線採購案交貨明細表(南施變二字第112-007號)3、投標資格規定)
購領招標文件方式
採電子領標:請逕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
購買並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招標文件費新臺幣200元)。
其他內容
一.押標金之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依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二.截、開標日如逢颱風等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三. 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檢舉受理單位補充
*本處政風組:電話07-3676723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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