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561051047 已決標公告

布袋一次配電變電所(R/S)新建土建統包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安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42,500,000
原始預算
$ 750,0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機關代碼 3.13.32.16.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榮俊
聯絡電話 (07)3676943
機關代碼 3.13.32.16.2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機關地址 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93號
聯絡人 黃榮俊
聯絡電話 (07)3676943
傳真號碼 (07)3676794
電子郵件信箱 u785206@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7,000,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2/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有助再生能源轉型及強健電網供電,更能提供就業機會,培植國內相關產業成長,促進國家之繁榮與經濟成長外,持續推動地方建設、均衡區域發展及提升國民生活水準等均有正面助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400元
系統使用費 40元
文件代收費 20元
總計 46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04 14:30
開標時間 111/01/04 15:00
開標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9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500萬元整(以招標機關為受款人)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9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第1-1期90日曆天、第1-2期240日曆天、第2-1期270日曆天、第2-2期720日曆天、第三期40日曆天、第四期120日曆天、第五期30日曆天(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一般規定 1‧廠商應單獨投標,並結合必要分包廠商參與投標。本工程不允許中國大陸地區廠商為投標廠商或分包廠商。… (二)單獨投標: 國內廠商及已與我國簽署政府採購協定締約國之廠商均可單獨投標。本工程不允許中國大陸地區廠商為投標廠商或分包廠商。 1‧單獨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投標廠商為國內廠商者,應為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並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等綜合營造業(經濟部商業司所編定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為E101011) ,並加入營造業公會。… 2‧必要分包廠商資格(投標廠商應與下列之一必要分包廠商參與投標):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國內廠商:應為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領有主管機關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且加入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者(經濟部商業司所編定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為I101061)。 (2)建築師事務所: 國內廠商:應為領有主管機關核發「開業證書」並依法取得營業資格之建築師事務所,另須檢附開業證書影本、所得稅繳款證明影本、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影本。...(其餘詳投標須知第七條、廠商資格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本案採最有利標。
工程地點 嘉義縣布袋區。
購領招標文件方式 採電子領標:請逕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ww.geps.gov.tw.)購買並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招標文件費新臺幣400元)。
其他內容 一.押標金之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依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二.截、開標日如逢颱風等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三.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23971592 傳真:(02)23971593,地址:台北市福州街15號。電子郵件:ps.unit@moea.gov.tw ; *本處政風組:電話07-3676723
受理單位:備註 本案公告時下列章節已修正部分內容,與公開閱覽時不同,請投標廠商注意: 圖說A冊: 統包工程採購投標須知、統包工程採購投標須知補充規定、說明、需求書、廠商評選辦法、工程圖樣目錄、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統包工程採購承攬契約、統包工程採購承攬契約補充規定、說明、變電所土建統包工程數量表說明、變電所統包工程設計規範與準則(需求書附錄)、一般條款補充規定。 圖說B冊: 新增或更新管路工程相關規範、台電工程土建施工規範。 圖說C冊: 新增或更新特訂條款-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文件。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2.16.2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榮俊
聯絡電話
(07)3676943
機關代碼
3.13.32.16.2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機關地址
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93號
聯絡人
黃榮俊
聯絡電話
(07)3676943
傳真號碼
(07)3676794
電子郵件信箱
u785206@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7,000,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2/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有助再生能源轉型及強健電網供電,更能提供就業機會,培植國內相關產業成長,促進國家之繁榮與經濟成長外,持續推動地方建設、均衡區域發展及提升國民生活水準等均有正面助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400元
系統使用費
40元
文件代收費
20元
總計
46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04 14:30
開標時間
111/01/04 15:00
開標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9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500萬元整(以招標機關為受款人)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9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第1-1期90日曆天、第1-2期240日曆天、第2-1期270日曆天、第2-2期720日曆天、第三期40日曆天、第四期120日曆天、第五期30日曆天(餘詳招標文件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一般規定 1‧廠商應單獨投標,並結合必要分包廠商參與投標。本工程不允許中國大陸地區廠商為投標廠商或分包廠商。… (二)單獨投標: 國內廠商及已與我國簽署政府採購協定締約國之廠商均可單獨投標。本工程不允許中國大陸地區廠商為投標廠商或分包廠商。 1‧單獨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投標廠商為國內廠商者,應為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並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等綜合營造業(經濟部商業司所編定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為E101011) ,並加入營造業公會。… 2‧必要分包廠商資格(投標廠商應與下列之一必要分包廠商參與投標):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國內廠商:應為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且領有主管機關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且加入工程技術顧問全國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者(經濟部商業司所編定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為I101061)。 (2)建築師事務所: 國內廠商:應為領有主管機關核發「開業證書」並依法取得營業資格之建築師事務所,另須檢附開業證書影本、所得稅繳款證明影本、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影本。...(其餘詳投標須知第七條、廠商資格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本案採最有利標。
工程地點
嘉義縣布袋區。
購領招標文件方式
採電子領標:請逕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ww.geps.gov.tw.)購買並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招標文件費新臺幣400元)。
其他內容
一.押標金之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依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二.截、開標日如逢颱風等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三.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23971592 傳真:(02)23971593,地址:台北市福州街15號。電子郵件:ps.unit@moea.gov.tw ; *本處政風組:電話07-3676723
受理單位:備註
本案公告時下列章節已修正部分內容,與公開閱覽時不同,請投標廠商注意: 圖說A冊: 統包工程採購投標須知、統包工程採購投標須知補充規定、說明、需求書、廠商評選辦法、工程圖樣目錄、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統包工程採購承攬契約、統包工程採購承攬契約補充規定、說明、變電所土建統包工程數量表說明、變電所統包工程設計規範與準則(需求書附錄)、一般條款補充規定。 圖說B冊: 新增或更新管路工程相關規範、台電工程土建施工規範。 圖說C冊: 新增或更新特訂條款-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文件。
受理單位: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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