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電子郵件信箱
u785206@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履約期限
詳技術服務契約第七條:履約期限。第一期於開工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第二期於開工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第三期於開工日起20日曆天內完成。第四期於開工日起20日曆天內完成……。
廠商資格摘要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等,餘詳投標須知附件。
廠商資格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等,餘詳投標須知附件。
中文公開招標公告附加說明
本案需實施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廠商須於決標日次日起14日內(於招標時載明),提報其實施簽證之執行計畫。(詳技術服務契約第八條規定)
購領招標文件方式
採電子領標:請逕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ww.geps.gov.tw.)購買並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招標文件費新臺幣150元)。
其他內容
一.無須押標金及履約保證金。
二.截、開標日如逢颱風等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三.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檢舉受理單位補充
*本處政風組:電話07-3676723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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