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560800019 已決標公告

109年度業務類勞務性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旺閎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29,000
原始預算
$ 1,140,000
底價金額
$ 1,125,495
決標折數
91.4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機關代碼 3.13.32.16.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3 - 資料處理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一晴
聯絡電話 (07)3676937
機關代碼 3.13.32.16.2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機關地址 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93號
聯絡人 王一晴
聯絡電話 (07)3676937
傳真號碼 (07)3676794
電子郵件信箱 u957858@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契約到期後在甲方新約尚未簽訂完成時,乙方應續履行原約各項條款至新約簽訂完成止;惟最長以2個月為限,並不得逾契約總金額17.5%(不含營業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0/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9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將招標文件費新臺幣200元匯入台灣銀行公館分行(銀行代碼004),收款帳戶58116564900067(14碼),收款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1/13 09:00
開標時間 108/11/13 09:30
開標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9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9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9年01月01日至109年12月31日(詳契約第六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資料處理服務業(1301020)」。(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採購金額 新台幣1,340,000元(含營業稅);新台幣1,276,190元(不含營業稅)。
工作地點 台電南區施工處楠梓辦公室及過埤辦公室。(詳工作契約第二條)
購領招標文件方式 一.採專人或郵購領標:將招標文件費新臺幣200元匯入台灣銀行公館分行(銀行代碼004),收款帳戶58116564900067(14碼),收款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專人領取:憑銀行匯款收據向本處換領招標文件。 2.郵購領取:應檢附銀行匯款收據及快捷郵件回郵郵票新臺幣190元(寄達地點為高雄市130元,外島200元)並附大型回郵信封(28公分×39公分),並請自行估計所需郵遞時間,如有因郵遞延誤投標應自行負責。
其他內容 一.押標金之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依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
檢舉受理單位補充 *本處政風組:電話07-3676723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2.16.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一晴
聯絡電話
(07)3676937
機關代碼
3.13.32.16.2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機關地址
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93號
聯絡人
王一晴
聯絡電話
(07)3676937
傳真號碼
(07)3676794
電子郵件信箱
u957858@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契約到期後在甲方新約尚未簽訂完成時,乙方應續履行原約各項條款至新約簽訂完成止;惟最長以2個月為限,並不得逾契約總金額17.5%(不含營業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0/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9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將招標文件費新臺幣200元匯入台灣銀行公館分行(銀行代碼004),收款帳戶58116564900067(14碼),收款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1/13 09:00
開標時間
108/11/13 09:30
開標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93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9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9年01月01日至109年12月31日(詳契約第六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登記有「資料處理服務業(1301020)」。(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採購金額
新台幣1,340,000元(含營業稅);新台幣1,276,190元(不含營業稅)。
工作地點
台電南區施工處楠梓辦公室及過埤辦公室。(詳工作契約第二條)
購領招標文件方式
一.採專人或郵購領標:將招標文件費新臺幣200元匯入台灣銀行公館分行(銀行代碼004),收款帳戶58116564900067(14碼),收款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1.專人領取:憑銀行匯款收據向本處換領招標文件。 2.郵購領取:應檢附銀行匯款收據及快捷郵件回郵郵票新臺幣190元(寄達地點為高雄市130元,外島200元)並附大型回郵信封(28公分×39公分),並請自行估計所需郵遞時間,如有因郵遞延誤投標應自行負責。
其他內容
一.押標金之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依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
檢舉受理單位補充
*本處政風組:電話07-3676723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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