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560600007 已決標公告

輸工系統106年度員工工作服乙批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信華行服裝體育用品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703,687
原始預算
$ 2,703,687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機關代碼 3.13.32.16.2
標的分類 財物類 281 - 編織或鉤針織品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俊昇
聯絡電話 (07)3572246
機關代碼 3.13.32.16.2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機關地址 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67號
聯絡人 陳俊昇
聯絡電話 (07)3572246
傳真號碼 (07)3572198
電子郵件信箱 u746281@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0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各款式數量如有增減以契約數量±5%以內為限,並按固定單價實做數量驗收計價,且交貨期限不變。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5/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6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憑銀行匯款收據向本處換領招標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6/09 09:00
開標時間 106/06/09 09:30
開標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6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萬元(以招標機關為受款人)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6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2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3政府核准設立或登記之服裝、成衣製造、買賣業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工程地點 高雄市楠梓區
購領招標文件方式 一.採專人或郵購領標:將招標文件費新臺幣300元匯入台灣銀行公館分行,收款帳號:58116564900067,收款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並依下述領取方式擇一購領書面招標文件:1.專人領取:憑銀行匯款收據向本處換領招標文件。 2.郵購領取:應檢附銀行匯款收據及快捷郵件回郵郵票新臺幣190元(寄達地點為高雄縣、市130元,外島200元)並附大型回郵信封(28公分×39公分),並請自行估計所需郵遞時間,如有因郵遞延誤投標應自行負責。 二.採電子領標:請逕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ww.geps.gov.tw.)購買並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招標文件費新臺幣150元)。
其他內容 一.押標金之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依本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 二.截、開標日如逢颱風等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三. 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檢舉受理單位補充 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23971592 傳真:(02)23971593,地址:台北市福州街15號。電子郵件:ps.unit@moea.gov.tw ;本處政風組:電話07-357213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6/09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2.16.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俊昇
聯絡電話
(07)3572246
機關代碼
3.13.32.16.2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機關地址
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67號
聯絡人
陳俊昇
聯絡電話
(07)3572246
傳真號碼
(07)3572198
電子郵件信箱
u746281@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各款式數量如有增減以契約數量±5%以內為限,並按固定單價實做數量驗收計價,且交貨期限不變。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5/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6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憑銀行匯款收據向本處換領招標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6/09 09:00
開標時間
106/06/09 09:30
開標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67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0萬元(以招標機關為受款人)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11高雄市楠梓區旗楠路67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2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3政府核准設立或登記之服裝、成衣製造、買賣業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工程地點
高雄市楠梓區
購領招標文件方式
一.採專人或郵購領標:將招標文件費新臺幣300元匯入台灣銀行公館分行,收款帳號:58116564900067,收款戶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並依下述領取方式擇一購領書面招標文件:1.專人領取:憑銀行匯款收據向本處換領招標文件。 2.郵購領取:應檢附銀行匯款收據及快捷郵件回郵郵票新臺幣190元(寄達地點為高雄縣、市130元,外島200元)並附大型回郵信封(28公分×39公分),並請自行估計所需郵遞時間,如有因郵遞延誤投標應自行負責。 二.採電子領標:請逕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ww.geps.gov.tw.)購買並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招標文件費新臺幣150元)。
其他內容
一.押標金之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投標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應依本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 二.截、開標日如逢颱風等突發事故停止辦公時,則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代之。 三. 餘詳本案招標文件之規定。
檢舉受理單位補充
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23971592 傳真:(02)23971593,地址:台北市福州街15號。電子郵件:ps.unit@moea.gov.tw ;本處政風組:電話07-357213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南區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6/0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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