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551551004 已決標公告

161kV航太~興積一二回線電纜延放新建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祥瑞機電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7,614,563
原始預算
$ 18,500,000
底價金額
$ 17,614,563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機關代碼 3.13.32.16.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洪珮珊
聯絡電話 (04)25261191#507
機關代碼 3.13.32.16.1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機關地址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09號
聯絡人 洪珮珊
聯絡電話 (04)25261191#507
傳真號碼 (04)25291281
電子郵件信箱 u075109@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4/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94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4/14 08:00
開標時間 115/04/14 10:00
開標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0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647,5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0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第1-1工期:由甲方通知開工,開工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第1-2工期:由甲方通知開工,開工日起20日曆天內完成......詳本工程特訂規定第一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應具下列資格,依第2及3款辦理: ☑2‧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 ☑3‧臺灣區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 詳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第七、廠商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押標⾦及繳納⽅式 新臺幣647,500元整【廠商以⾦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票、保付⽀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且受款⼈請載明為「台灣電⼒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程處中區施⼯處」;以銀⾏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狀、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銀⾏之書⾯連帶保證繳納押標⾦者,其有效期⾄少須⾄115年6⽉13⽇⽌,並應依本⼯程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延⻑之,詳投標須知第⼗⼀點、押標⾦】。 其他: 1.開標⽇適逢天災等不定期放假時,依政府採購法招標期限標準辦理。 2.本處廉政專線04-25202886。 3.本招標文件規定如與政府採購法牴觸,⼀律以該法及相關規定為準。 4.上述⾦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5.本案⼯程地點:台中市。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4/14 08: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2.16.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洪珮珊
聯絡電話
(04)25261191#507
機關代碼
3.13.32.16.1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機關地址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09號
聯絡人
洪珮珊
聯絡電話
(04)25261191#507
傳真號碼
(04)25291281
電子郵件信箱
u075109@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5/04/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94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5/04/14 08:00
開標時間
115/04/14 10:00
開標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0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647,5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0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第1-1工期:由甲方通知開工,開工日起30日曆天內完成;第1-2工期:由甲方通知開工,開工日起20日曆天內完成......詳本工程特訂規定第一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應具下列資格,依第2及3款辦理: ☑2‧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 ☑3‧臺灣區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 詳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第七、廠商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押標⾦及繳納⽅式
新臺幣647,500元整【廠商以⾦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票、保付⽀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且受款⼈請載明為「台灣電⼒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程處中區施⼯處」;以銀⾏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狀、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銀⾏之書⾯連帶保證繳納押標⾦者,其有效期⾄少須⾄115年6⽉13⽇⽌,並應依本⼯程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延⻑之,詳投標須知第⼗⼀點、押標⾦】。 其他: 1.開標⽇適逢天災等不定期放假時,依政府採購法招標期限標準辦理。 2.本處廉政專線04-25202886。 3.本招標文件規定如與政府採購法牴觸,⼀律以該法及相關規定為準。 4.上述⾦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5.本案⼯程地點:台中市。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4/14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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