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電子郵件信箱
u575694@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29,790,000元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開標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09號(本處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09號(本處守衛室)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等綜合營造業。
2‧本工程允許廠商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詳本工程特訂規定第參條。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依114年8月21日採購審查小組會議紀錄決議事項,因本工程性質單純,為提高投標率,故不訂定廠商特定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第二次公告更正事項】:
1.修正1-3本工程特定規定,第壹、四項關聯工程相關說明並新增附圖。
2.增列1-3本工程特定規定,第肆、二、(十一) PCCES內鋼軌樁之單位說明。
3.修正圖說目錄"1-3本工程特定規定"之頁數。
4.已電子領標之廠商請逕至「政府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更新之異動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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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標金:新台幣2,100萬元整【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 115年2月3日止,並應依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延長之,詳投標須知第十一條、押標金】。
其他:1.開標日適逢天災等不定期放假時,依政府採購法招標期限標準辦理。2.本處廉政專線04-25202886。3.本招標文件規定如與政府採購法牴觸,一律以該法及相關規定為準。4.上述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5.本案工程地點:臺中市大甲區甲全段13地號。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