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電子郵件信箱
u701932@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09號
履約期限
本工程共 5 期,第 1-1 工期由決標日(含)起第 15 日曆天開工,開工日起75 日曆天內完成⋯其餘詳本工程特訂規定第一條。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投標廠商應具下列資格,依第(2)及(3)及(4)款辦理:(可複選)
■2‧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 甲 級電器承裝業。
■3‧臺灣區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
■4‧其餘規定詳本工程特訂規定第三條。
( 餘詳閱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七、廠商資格。 )
投標廠商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所經營事業之營業項目應包括
經濟部商業司,所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下列二項:
(1)CA02010 金屬結構及建築組件製造業。
(2)E601010 電器承裝業(登記合格之甲級以上電器承裝業)。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具有製造及承作下列二項能力之證明:
(1)161kV 以上架空線輸電線路鐵塔設計及製造工程(或提出台
電E054 規範器材定型試驗報告審查合格之證明文件)。
(2)161kV 以上架空線輸電線路架線工程。
其他:押標金及繳納方式
:新台幣50萬元整【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14年12月27日止,並應依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延長之,詳投標須知第十一條、押標金】。
1.開標日適逢天災等不定期放假時,依政府採購法招標期限標準辦理。
2.本招標文件規定如與政府採購法牴觸,一律以該法及相關規定為準。
3.本處廉政專線04-25202886
4.工程地點:南投縣水里鄉
5.上述金額均含稅。
6.未含稅金額如下:
採購金額:12,761,905元
預算金額:12,761,905元
7.本次第二次招標,圖說內容不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