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551451009 已決標公告

大里一次配電變電所(D/S)新建土建統包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實毅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94,000,000
原始預算
$ 697,0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5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機關代碼 3.13.32.16.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廖佳容
聯絡電話 (04)25261191#842
機關代碼 3.13.32.16.1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機關地址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09號
聯絡人 廖佳容
聯絡電話 (04)25261191#842
傳真號碼 (04)25291281
電子郵件信箱 u701932@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22,000,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4/08/01
原公告日 114/07/22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14/02/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適用政府採購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預期效益目標:本工程需投入大量之人力、物力,直接提供社會就業機會,應對失業率有改善之幫助;若所需器材國內有能力製造者,皆在國內採購,以配合政府持續提昇國內工業研發能力,扶植國內產業發展,促進產業升級政策,充分利用國內資源。 評估收益:本案完成後除可增加大里地區供電能力與供電品質外,亦可強化中區輸變電網路,提供安全、穩定與可靠之電力,並可促進競爭力,有利推動地方建設、經濟成長及均衡區域性發展,進而促進國家整體的繁榮。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08/15 08:00
開標時間 114/08/15 10:00
開標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0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09號(守衛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工程共分為4期,工期均以日曆天計.......餘詳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四、工程期限及本工程特訂規定第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本工程允許廠商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並結合必要分包廠商參與投標,不允許中國大陸地區廠商為投標廠商或作為分包廠商。 共同投標須符合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五條之規定,其廠商成員以2家為限,共同投標之成員,不得另行單獨投標或為另一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共同投標之組合可為2家甲等綜合營造業或1家甲等綜合營造業搭配1家甲級電器承裝業。不論投標廠商組成為何,均以綜合營造業廠商為代表廠商,另共同投標廠商所占共同投標協議書之契約金額比例上限,須符合各廠商資本額承攬造價限額規定。 一、共同投標廠商為國內廠商者,應為(1)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等綜合營造業證書(經濟部商業司所編定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為E101011),並加入營造業公會之證明文件。(2)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級電器承裝業,並加入電氣工程同業公會(經濟部商業司所編定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為E601010)。二、共同投標廠商成員為外國廠商者,應符合下列資格:(1)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等綜合營造業證書(經濟部商業司所編定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為E101011)。(2)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級電器承裝業,並加入電氣工程同業公會(經濟部商業司所編定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餘詳本工程特訂規定:陸。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餘詳本工程特訂規定:陸。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本工程採最有利標決標,並將履約能力納入評選項目,故不需另訂特定資格。
其他:押標金及繳納方式 :新台幣2,000萬元整【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 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繳納押標金 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15年03月13日止,並應依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延長之,詳投標須知第十一條、押標金】。 1.開標日適逢天災等不定期放假時,依政府採購法招標期限標準辦理。 2.本處廉政專線04-25202886。 3.本招標文件規定如與政府採購法牴觸,一律以該法及相關規定為準。 4.上述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5.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663,809,524元;預算金額(不含稅):663,809,524元。 6.本案工程地點:臺中市大里區110地號。 7.本標案為第三次招標之第一次更正公告,圖說內容有修正,詳檔案修正對照表(大里)1140731-v5,修正內容為:本工程特訂規定、詳細價目表及統包工程採購承攬契約補充規定等,請廠商重新下載所有檔案,本案延長等標期。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2.16.1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廖佳容
聯絡電話
(04)25261191#842
機關代碼
3.13.32.16.1
單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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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地址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09號
聯絡人
廖佳容
聯絡電話
(04)25261191#842
傳真號碼
(04)25291281
電子郵件信箱
u701932@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22,000,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4/08/01
原公告日
114/07/22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14/02/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適用政府採購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預期效益目標:本工程需投入大量之人力、物力,直接提供社會就業機會,應對失業率有改善之幫助;若所需器材國內有能力製造者,皆在國內採購,以配合政府持續提昇國內工業研發能力,扶植國內產業發展,促進產業升級政策,充分利用國內資源。 評估收益:本案完成後除可增加大里地區供電能力與供電品質外,亦可強化中區輸變電網路,提供安全、穩定與可靠之電力,並可促進競爭力,有利推動地方建設、經濟成長及均衡區域性發展,進而促進國家整體的繁榮。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08/15 08:00
開標時間
114/08/15 10:00
開標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09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09號(守衛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工程共分為4期,工期均以日曆天計.......餘詳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四、工程期限及本工程特訂規定第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本工程允許廠商單獨投標或共同投標,並結合必要分包廠商參與投標,不允許中國大陸地區廠商為投標廠商或作為分包廠商。 共同投標須符合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五條之規定,其廠商成員以2家為限,共同投標之成員,不得另行單獨投標或為另一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共同投標之組合可為2家甲等綜合營造業或1家甲等綜合營造業搭配1家甲級電器承裝業。不論投標廠商組成為何,均以綜合營造業廠商為代表廠商,另共同投標廠商所占共同投標協議書之契約金額比例上限,須符合各廠商資本額承攬造價限額規定。 一、共同投標廠商為國內廠商者,應為(1)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等綜合營造業證書(經濟部商業司所編定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為E101011),並加入營造業公會之證明文件。(2)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級電器承裝業,並加入電氣工程同業公會(經濟部商業司所編定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為E601010)。二、共同投標廠商成員為外國廠商者,應符合下列資格:(1)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等綜合營造業證書(經濟部商業司所編定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為E101011)。(2)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級電器承裝業,並加入電氣工程同業公會(經濟部商業司所編定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餘詳本工程特訂規定:陸。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餘詳本工程特訂規定:陸。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本工程採最有利標決標,並將履約能力納入評選項目,故不需另訂特定資格。
其他:押標金及繳納方式
:新台幣2,000萬元整【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 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繳納押標金 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15年03月13日止,並應依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延長之,詳投標須知第十一條、押標金】。 1.開標日適逢天災等不定期放假時,依政府採購法招標期限標準辦理。 2.本處廉政專線04-25202886。 3.本招標文件規定如與政府採購法牴觸,一律以該法及相關規定為準。 4.上述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5.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663,809,524元;預算金額(不含稅):663,809,524元。 6.本案工程地點:臺中市大里區110地號。 7.本標案為第三次招標之第一次更正公告,圖說內容有修正,詳檔案修正對照表(大里)1140731-v5,修正內容為:本工程特訂規定、詳細價目表及統包工程採購承攬契約補充規定等,請廠商重新下載所有檔案,本案延長等標期。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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