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551251022 已決標公告

345kV霧峰分歧~中寮(北)線#1~#17導線更換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永磊實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2,600,000
原始預算
$ 48,500,000
底價金額
$ 44,533,813
決標折數
95.6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機關代碼 3.13.32.16.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鐘澤民
聯絡電話 (04)25211522
機關代碼 3.13.32.16.1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機關地址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09號
聯絡人 鐘澤民
聯絡電話 (04)25211522
傳真號碼 (04)25291281
電子郵件信箱 u575694@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6/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6/29 08:30
開標時間 112/06/29 10:00
開標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09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5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09號(本處守衛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第 1 工期由甲方通知開工日起 30 日曆天,第 2 工期由甲方通知開工日起 120 日曆天,第 3 工期由甲方通知開工日起 120 日曆天,其餘詳本工程特訂規定第一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 2.臺灣區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 3.161kV 以上架空輸電線路移架線工程能力證明(廠商實績:如營繕工程結算驗收證明書…等文件,證明該公司曾經具有承攬161kV 以上架空輸電線路工程之經驗證明文件,或工作能力證明。 (餘詳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七、廠商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61kV 以上架空輸電線路移架線工程能力證明(廠商實績:如營繕工程結算驗收證明書…等文件,證明該公司曾經具有承攬161kV 以上架空輸電線路工程之經驗證明文件,或工作能力證明。
其他:押標金及繳納方式 :新臺幣150萬元整【廠商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 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且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 狀、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 少須至112年8月18日止,並應依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延長之,詳投標須知第十一條、押標金】。 1.開標日適逢天災等不定期放假時,依政府採購法招標期限標準辦理。 2.本處廉政專線04-25202886。 3.本招標文件規定如與政府採購法牴觸,一律以該法及相關規定為準。 4.上述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5.本案工程地點:南投縣草屯鎮。 6.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2.16.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鐘澤民
聯絡電話
(04)25211522
機關代碼
3.13.32.16.1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機關地址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09號
聯絡人
鐘澤民
聯絡電話
(04)25211522
傳真號碼
(04)25291281
電子郵件信箱
u575694@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6/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6/29 08:30
開標時間
112/06/29 10:00
開標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09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50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09號(本處守衛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第 1 工期由甲方通知開工日起 30 日曆天,第 2 工期由甲方通知開工日起 120 日曆天,第 3 工期由甲方通知開工日起 120 日曆天,其餘詳本工程特訂規定第一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之甲級電器承裝業。 2.臺灣區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 3.161kV 以上架空輸電線路移架線工程能力證明(廠商實績:如營繕工程結算驗收證明書…等文件,證明該公司曾經具有承攬161kV 以上架空輸電線路工程之經驗證明文件,或工作能力證明。 (餘詳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七、廠商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61kV 以上架空輸電線路移架線工程能力證明(廠商實績:如營繕工程結算驗收證明書…等文件,證明該公司曾經具有承攬161kV 以上架空輸電線路工程之經驗證明文件,或工作能力證明。
其他:押標金及繳納方式
:新臺幣150萬元整【廠商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 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且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 狀、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 少須至112年8月18日止,並應依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延長之,詳投標須知第十一條、押標金】。 1.開標日適逢天災等不定期放假時,依政府採購法招標期限標準辦理。 2.本處廉政專線04-25202886。 3.本招標文件規定如與政府採購法牴觸,一律以該法及相關規定為準。 4.上述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5.本案工程地點:南投縣草屯鎮。 6.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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