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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如有增購以契約金額+5%以內為限,並按固定單價實做數量驗收計價,且交貨期限不變 。(餘詳投標須知附加條款第33條及「輸工系統111年度員工工作服」採購規範說明書第二條)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開標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09號(本處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09號(本處守衛室)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120日曆天內交貨(包括量身時間)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3.政府核准設立或登記之服裝、成衣製造、買賣業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押標金及繳納方式
新台幣10萬元整【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11年08月13日止,並應依本財物採購投標須知附加條款之規定延長之,詳投標須知附加條款9、押標金】。
其他:
1.開標日適逢天災等不定期放假時,依政府採購法招標期限標準辦理。
2.本處廉政專線04-25202886。
3.本招標文件規定如與政府採購法牴觸,一律以該法及相關規定為準。
4.上述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5.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2,676,293元;預算金額(不含稅):2,548,850元。
《注意事項》
因應國內本土確診案例急遽增加,為避免交叉感染風險,有關投標廠商進入本處及開標室之防疫相關措施如下,敬請配合:
一、進入本處請出示施打2劑疫苗證明:如實體證明(接種紀錄卡或有接種貼紙之健保卡)或數位證明。
二、如無法提出疫苗施打相關證明,則請提供3日內快篩陰性或7日內PCR之實體或數位證明。
三、在本處入口目前實施人員管制,請落實實聯制、配合測量體溫、配戴口罩,如體溫超過37.5度或有感冒咳嗽等症狀者,建議立即就醫。
四、進出開標室請使用酒精消毒雙手。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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