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460636@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處得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向得標廠商增(減)購防滑工作鞋±10雙、防壓工作鞋±10雙以內;增購期間:決標次日起至交貨前,防滑工作鞋加上防壓工作鞋總增(減)購金額上限:30,000元(含稅)。(餘詳投標須知附加條款第33條)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開標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09號(本處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09號(本處守衛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80天內交貨(含試穿時間)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此等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暫停營業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開標日適逢天災等不定期放假時,依政府採購法招標期限標準辦理。
2.本招標文件規定如與政府採購法牴觸,一律以該法及相關規定為準。
3.本處廉政專線04-25202886/檢舉信箱:d65563@taipower.com.tw
4.上述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5.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578,571元;預算金額(不含稅):550,000元。
6.本案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7.投標時請提供防滑及防壓工作鞋樣品鞋各一雙供評選、驗收(得標者)之用,倘投標廠商提供各一雙以上樣品鞋供評選,本處評審委員將擇其中一雙參選,未得標者後續將退還所提供之樣品鞋。(詳投標須知附加條款第44條)
8.交貨期限: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80天內交貨(含試穿時間)。
試穿時間: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4天內,提供足夠之鞋碼,至本處指定之地點套量。(詳防滑工作鞋特別規定、防壓工作鞋特別規定之第5點及第6點)
《注意事項》
因應國內本土確診案例急遽增加,為避免交叉感染風險,有關投標廠商進入本處及開標室之防疫相關措施如下,敬請配合:
一、進入本處請出示施打2劑疫苗證明:如實體證明(接種紀錄卡或有接種貼紙之健保卡)或數位證明。
二、如無法提出疫苗施打相關證明,則請提供3日內快篩陰性或7日內PCR之實體或數位證明。
三、在本處入口目前實施人員管制,請落實實聯制、配合測量體溫、配戴口罩,如體溫超過37.5度或有感冒咳嗽等症狀者,建議立即就醫。
四、進出開標室請使用酒精消毒雙手。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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