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455586@taipower.com.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開標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09號 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09號 守衛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証明: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等。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詳投標須知六十六條)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押標金繳納及方式
新臺幣3萬元。以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且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詳投標須知三十二~三十九條)。
其他:
1.開標日適逢天災等不定期放假時依政府採購法招標期限標準辦理。
2.本處廉政專線04-25202886。
檢舉信箱:d65563@taipower.com.tw
3.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相關資訊如下:
(1)檢舉電話:0800-286-586
(2)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
(3)傳真檢舉專線:(02)2562-1156
(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5)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4.本招標文件規定如與政府採購法牴觸,一律以該法及相關規定為準。
5.上述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6.本案各項不含營業稅金額如下:
採購金額(不含稅):840,000元。
預算金額(不含稅):840,000元。
■廠商投標標價清單為「未稅」金額
7.本案業經本公司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8.設備裝置維護地點(地點變更或增設時,本公司另行通知):
(1)台中巿豐原區中山路209號
(2)台中巿水湳路120-1號
(3)台中巿東勢區上城里東關路367巷6號
(4)苗栗縣竹南鎮維新路240號
(5)彰化縣埤頭鄉彰130鄉道
(6)彰化縣鹿港鎮進德街35號
(7)新竹巿中華路5段684-1號
(8)苗栗縣銅鑼鄉中平村中興路3-1號2樓
(9)苗栗縣公館鄉館南村弘南街128號
(10)彰化市大竹里三竹路10號
(11)台中巿北屯區太原路三段1230號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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