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551051014 已決標公告

宜梧一次配電變電所(R/S)土建統包新建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長宏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65,000,000
原始預算
$ 465,0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機關代碼 3.13.32.16.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千紘
聯絡電話 (04)25211516
機關代碼 3.13.32.16.1
單位名稱 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機關地址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09號
聯絡人 黃千紘
聯絡電話 (04)25211516
傳真號碼 (04)25291281
電子郵件信箱 u702264@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4,500,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08/12
原公告日 110/07/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本工程所須投入之人力及物力,可提供就業機會,所需用之各項器材,可培植國內工業並帶動相關產業發展。 2.可預為因應太陽光電廠建置期程短、標的不確定性問題,且可隨時滾動檢討以因應突發之併網需求,提昇該地區之供電可靠度,並採較機動性之「一般建築及設備(NPC)計畫」支應該類型工程預算,避免後續計畫頻繁修正或編報期程長延誤併網進度,以契合太陽光電併網未來發展狀況,對推動綠能建設及經濟成長、促進國家之繁榮與形象提升等有實質之正面助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08/26 12:00
開標時間 110/08/26 14:00
開標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09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35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09號(守衛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雲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本工程特訂規定第貳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並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等綜合營造業及結合必要分包廠商參與投標。 2.餘詳本工程特訂規定第伍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本工程採最有利標決標,並將履約能力納入評選項目,故不需另訂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更正事項: 1.評選委員賴端沂誤植為賴瑞沂,故修正之。 2.本案特訂條款項次7-15之附件「輸供系統承攬商工作證管理要點」增修部分條文,請已電子領標之廠商請逕至「政府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更新之異動檔案。 3.本次變更非屬重大改變,爰不延長等標期。
押標金及繳納方式 新台幣1,350萬元整【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11年2月21日止,並應依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延長之,詳投標須知第十一條、押標金】。 其他: 1.開標日適逢天災等不定期放假時,依政府採購法招標期限標準辦理。 2.本處廉政專線04-25202886。 3.本招標文件規定如與政府採購法牴觸,一律以該法及相關規定為準。 4.上述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5.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8/26 12: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2.16.1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千紘
聯絡電話
(04)25211516
機關代碼
3.13.32.16.1
單位名稱
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機關地址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09號
聯絡人
黃千紘
聯絡電話
(04)25211516
傳真號碼
(04)25291281
電子郵件信箱
u702264@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4,500,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08/12
原公告日
110/07/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本工程所須投入之人力及物力,可提供就業機會,所需用之各項器材,可培植國內工業並帶動相關產業發展。 2.可預為因應太陽光電廠建置期程短、標的不確定性問題,且可隨時滾動檢討以因應突發之併網需求,提昇該地區之供電可靠度,並採較機動性之「一般建築及設備(NPC)計畫」支應該類型工程預算,避免後續計畫頻繁修正或編報期程長延誤併網進度,以契合太陽光電併網未來發展狀況,對推動綠能建設及經濟成長、促進國家之繁榮與形象提升等有實質之正面助益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08/26 12:00
開標時間
110/08/26 14:00
開標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09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35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09號(守衛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雲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本工程特訂規定第貳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並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等綜合營造業及結合必要分包廠商參與投標。 2.餘詳本工程特訂規定第伍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本工程採最有利標決標,並將履約能力納入評選項目,故不需另訂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更正事項: 1.評選委員賴端沂誤植為賴瑞沂,故修正之。 2.本案特訂條款項次7-15之附件「輸供系統承攬商工作證管理要點」增修部分條文,請已電子領標之廠商請逕至「政府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更新之異動檔案。 3.本次變更非屬重大改變,爰不延長等標期。
押標金及繳納方式
新台幣1,350萬元整【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11年2月21日止,並應依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延長之,詳投標須知第十一條、押標金】。 其他: 1.開標日適逢天災等不定期放假時,依政府採購法招標期限標準辦理。 2.本處廉政專線04-25202886。 3.本招標文件規定如與政府採購法牴觸,一律以該法及相關規定為準。 4.上述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5.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8/26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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