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550651009 已決標公告

豐洲一次配電變電所新建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信榮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32,680,000
原始預算
$ 245,000,000
底價金額
$ 235,546,500
決標折數
98.7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機關代碼 3.13.32.16.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美春
聯絡電話 (04)25211508
機關代碼 3.13.32.16.1
單位名稱 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機關地址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09號
聯絡人 張美春
聯絡電話 (04)25211508
傳真號碼 (04)25291281
電子郵件信箱 u816975@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0,000,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8/23
原公告日 106/08/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系統使用費 50元
文件代收費 25元
總計 57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9/05 08:30
開標時間 106/09/05 10:00
開標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09號 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70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09號 守衛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分7期;第1期680天…(詳本工程特訂規定第一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並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等綜合營造業。(請詳本工程特訂規定第二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押標金繳納及方式 以金融機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且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詳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十一、押標金) 其他: 1.開標日適逢天災等不定期放假時依政府採購法招標期限標準辦理。 2.本處廉政專線04-25202886。 3.本招標文件規定如與政府採購法牴觸,一律以該法及相關規定為準。 4.上述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5.本案不含稅之「採購金額」233,333,333元及「預算金額」233,333,333元。
更正事項 1.詳細價目表部分項次「貳、九(二)4」、「貳、九(二)13」、「貳、九(二)14」、「貳、九(二)16」、「參、七」之項目及說明。 2.空白標單之.xls及.xml電子檔。 3.更改「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 4.
押標金有效期 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06年11月6日止,並應依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規定延長之。 **已電子領標之廠商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更新之異動檔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9/05 08: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2.16.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美春
聯絡電話
(04)25211508
機關代碼
3.13.32.16.1
單位名稱
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機關地址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09號
聯絡人
張美春
聯絡電話
(04)25211508
傳真號碼
(04)25291281
電子郵件信箱
u816975@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0,000,000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2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08/23
原公告日
106/08/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系統使用費
50元
文件代收費
25元
總計
57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09/05 08:30
開標時間
106/09/05 10:00
開標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09號 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70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09號 守衛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分7期;第1期680天…(詳本工程特訂規定第一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中華民國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並未受停業處分之甲等綜合營造業。(請詳本工程特訂規定第二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財力。
押標金繳納及方式
以金融機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且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詳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十一、押標金) 其他: 1.開標日適逢天災等不定期放假時依政府採購法招標期限標準辦理。 2.本處廉政專線04-25202886。 3.本招標文件規定如與政府採購法牴觸,一律以該法及相關規定為準。 4.上述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5.本案不含稅之「採購金額」233,333,333元及「預算金額」233,333,333元。
更正事項
1.詳細價目表部分項次「貳、九(二)4」、「貳、九(二)13」、「貳、九(二)14」、「貳、九(二)16」、「參、七」之項目及說明。 2.空白標單之.xls及.xml電子檔。 3.更改「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時間」。 4.
押標金有效期
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06年11月6日止,並應依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規定延長之。 **已電子領標之廠商請逕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更新之異動檔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9/05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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