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550600022 已決標公告

107年度勤務類勞務性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欣新鑫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672,095
原始預算
$ 2,992,500
底價金額
$ 2,868,604
決標折數
93.1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機關代碼 3.13.32.16.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秋麗
聯絡電話 (04)25211512
機關代碼 3.13.32.16.1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機關地址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09號
聯絡人 劉秋麗
聯絡電話 (04)25211512
傳真號碼 (04)25291281
電子郵件信箱 u160440@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到期後在甲方新約尚未簽訂完成時,乙方應續履行原約各項條款至新約簽訂完成止;惟最長以2個月為限,並不得逾契約總金額17%(不含營業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12/15
原公告日 106/12/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12/22 12:00
開標時間 106/12/22 14:00
開標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09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09號(守衛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1.政府登記核准並持有公司或商業證明文件者,營業項目應列有『人力派遣業(IZ12010)或其他工商服務業 (IZ99990)』。 2.以「合作社」組織參與投標之廠商,營業登記項目除須符合前項規定外,並須符合內政部台內中社字第0910005581號函之規定。 3.餘詳投標須知第五十八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押標金繳納及方式 新台幣10萬元整【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07年2月11日止,並應依本投標須知之規定延長之,詳投標須知第三十一條及三十四條】。 其他: (一)、上述金額均含稅。 (二)、本案預算金額不含稅為2,850,000,含稅為2,992,500元。採購金額:不含稅為3,325,000元,含稅為3,491,250元。 (三)、開標日適逢天災等不定期放假時,依政府採購法招標期限標準辦理。 (四)、本處廉政專線04-25202886。 (五)、本招標文件規定如與政府採購法牴觸,一律以該法及相關規定為準。 (六)、廠商投標標價清單為"未稅"。 【更正事項】補上傳文件「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廠商投標標價清單」及「每月薪資單價分析表」3項。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22 12: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2.16.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秋麗
聯絡電話
(04)25211512
機關代碼
3.13.32.16.1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機關地址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09號
聯絡人
劉秋麗
聯絡電話
(04)25211512
傳真號碼
(04)25291281
電子郵件信箱
u160440@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契約到期後在甲方新約尚未簽訂完成時,乙方應續履行原約各項條款至新約簽訂完成止;惟最長以2個月為限,並不得逾契約總金額17%(不含營業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12/15
原公告日
106/12/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12/22 12:00
開標時間
106/12/22 14:00
開標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09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09號(守衛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1.政府登記核准並持有公司或商業證明文件者,營業項目應列有『人力派遣業(IZ12010)或其他工商服務業 (IZ99990)』。 2.以「合作社」組織參與投標之廠商,營業登記項目除須符合前項規定外,並須符合內政部台內中社字第0910005581號函之規定。 3.餘詳投標須知第五十八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押標金繳納及方式
新台幣10萬元整【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07年2月11日止,並應依本投標須知之規定延長之,詳投標須知第三十一條及三十四條】。 其他: (一)、上述金額均含稅。 (二)、本案預算金額不含稅為2,850,000,含稅為2,992,500元。採購金額:不含稅為3,325,000元,含稅為3,491,250元。 (三)、開標日適逢天災等不定期放假時,依政府採購法招標期限標準辦理。 (四)、本處廉政專線04-25202886。 (五)、本招標文件規定如與政府採購法牴觸,一律以該法及相關規定為準。 (六)、廠商投標標價清單為"未稅"。 【更正事項】補上傳文件「招標及投標基本資料表」、「廠商投標標價清單」及「每月薪資單價分析表」3項。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22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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