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550551023 已決標公告

健民D/S阻火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國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88,000
原始預算
$ 1,520,000
底價金額
$ 1,495,717
決標折數
99.4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機關代碼 3.13.32.16.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4 - 電力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惠絹
聯絡電話 (04) 25211512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A區 重新整理
機關代碼 3.13.32.16.1
單位名稱 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機關地址 420 臺中市 豐原區 中山路209號
聯絡人 黃惠絹
聯絡電話 (04) 25211512
傳真號碼 (04) 25291281
電子郵件信箱 u615308@taipower.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5/06/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6/23 08:30
開標時間 105/06/23 10:00
開標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09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60,8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09號守衛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投標須知四、工程期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具有主管機關登記之消防(或防火)器材業務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經濟部商業司網站查詢之登記資料者,詳投標須知第七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押標金及繳納方式]:新台幣60,800元整【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05年8月23日止,並應依本投標須知之規定延長之,詳投標須知十一、押標金】。 其他: 1.本案採公開招標,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第一階段審查投標廠家之資格與規格,經審查合格者再通知參加第二階段價格標,並以最低標方式決標。餘詳「變電所阻火工程特別說明」之規定。 2.開標日適逢天災等不定其放假時,依政府採購法招標期限標準辦理。 3.本處廉政專線04-25202886。 4.本招標文件規定如與政府採購法牴觸,一律以該法及相關規定為準。 5.本預算金額含加值型營業稅。 6.本案係重行招標,圖說內容不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押標金及繳納方式 新台幣60,800元整【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05年8月23日止,並應依本投標須知之規定延長之,詳投標須知十一、押標金】。 其他: 1.本案採公開招標,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第一階段審查投標廠家之資格與規格,經審查合格者再通知參加第二階段價格標,並以最低標方式決標。餘詳「變電所阻火工程特別說明」之規定。 2.開標日適逢天災等不定其放假時,依政府採購法招標期限標準辦理。 3.本處廉政專線04-25202886。 4.本招標文件規定如與政府採購法牴觸,一律以該法及相關規定為準。 5.本預算金額含加值型營業稅。 6.本案係重行招標,圖說內容不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返回 ::: ::: 免費系統客服電話:0800-080-512 工程會電話:(02)87897500 政府電子採購網 版權所有 © 2021 系統客服傳真:02-33229691 工程會地址:110207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 歡迎本區第 384401168 位訪客(至098/12/31累計76003935人次) 緊急聯絡電話:(07)2280795 傳真:(02)87897554 聯絡我們 著作權聲明 無障礙聲明 安全保護聲明 個人隱私聲明 停機紀錄 支援瀏覽器版本為Edge,及Firefox及Chrome瀏覽器解析度1280 X 960 台灣時間為5點21分
截標時間 105/06/23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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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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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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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擴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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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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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5/06/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06/23 08:30
開標時間
105/06/23 10:00
開標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09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60,8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09號守衛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投標須知四、工程期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具有主管機關登記之消防(或防火)器材業務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經濟部商業司網站查詢之登記資料者,詳投標須知第七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押標金及繳納方式]:新台幣60,800元整【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05年8月23日止,並應依本投標須知之規定延長之,詳投標須知十一、押標金】。 其他: 1.本案採公開招標,資格、規格與價格一次投標,分段開標,第一階段審查投標廠家之資格與規格,經審查合格者再通知參加第二階段價格標,並以最低標方式決標。餘詳「變電所阻火工程特別說明」之規定。 2.開標日適逢天災等不定其放假時,依政府採購法招標期限標準辦理。 3.本處廉政專線04-25202886。 4.本招標文件規定如與政府採購法牴觸,一律以該法及相關規定為準。 5.本預算金額含加值型營業稅。 6.本案係重行招標,圖說內容不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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