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550500016 已決標公告

中區施工處106年測量服務工作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大聖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767,702
原始預算
$ 3,990,000
底價金額
$ 3,984,897
決標折數
94.5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機關代碼 3.13.32.16.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5 - 與科技工程有關之顧問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惠絹
聯絡電話 (04)25211512
機關代碼 3.13.32.16.1
單位名稱 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機關地址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09號
聯絡人 黃惠絹
聯絡電話 (04)25211512
傳真號碼 (04)25291281
電子郵件信箱 u615308@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1/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1/11 08:30
開標時間 106/01/11 10:00
開標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09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5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09號守衛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投標須知第三十六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或測量公司等,餘詳投標須知第五十一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押標金及繳納方式 新台幣15萬元整【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06年3月13日止,並應依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延長之,詳投標須知六十六、(八)押標金】。 其他: 1.本案工作地點含桃園市、新竹縣(市)、苗栗縣(市)、台中市、南投縣(市)、彰化縣(市)、雲林縣及嘉義縣(市)。 2.開標日適逢天災等不定期放假時依政府採購法招標期限標準辦理。 3.本處廉政專線04-25202886。 4.本招標文件規定如與政府採購法牴觸,一律以該法及相關規定為準。 5.上述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6.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3,80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3,800,000元。 ※本案係重行招標,投標須知第二十八條「…應提出「授權書」及蓋用原投標之章」已改為「…應提出「授權書」或蓋用原投標之章」,其餘圖說內容不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1/11 08: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13.32.16.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惠絹
聯絡電話
(04)25211512
機關代碼
3.13.32.16.1
單位名稱
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機關地址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09號
聯絡人
黃惠絹
聯絡電話
(04)25211512
傳真號碼
(04)25291281
電子郵件信箱
u615308@taipower.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1/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3元
總計
73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1/11 08:30
開標時間
106/01/11 10:00
開標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09號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5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0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09號守衛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投標須知第三十六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公司標準契約
廠商資格摘要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或測量公司等,餘詳投標須知第五十一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押標金及繳納方式
新台幣15萬元整【票據受款人請載明為「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廠商以銀行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保險公司之連帶保證保險單、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繳納押標金者,其有效期至少須至106年3月13日止,並應依本工程採購投標須知之規定延長之,詳投標須知六十六、(八)押標金】。 其他: 1.本案工作地點含桃園市、新竹縣(市)、苗栗縣(市)、台中市、南投縣(市)、彰化縣(市)、雲林縣及嘉義縣(市)。 2.開標日適逢天災等不定期放假時依政府採購法招標期限標準辦理。 3.本處廉政專線04-25202886。 4.本招標文件規定如與政府採購法牴觸,一律以該法及相關規定為準。 5.上述金額均含加值型營業稅。 6.本案採購金額(不含稅)3,800,000元;預算金額(不含稅)3,800,000元。 ※本案係重行招標,投標須知第二十八條「…應提出「授權書」及蓋用原投標之章」已改為「…應提出「授權書」或蓋用原投標之章」,其餘圖說內容不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輸變電工程處中區施工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經濟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電話:02-23971592、傳真:02-2397159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1/11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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